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法案
  • 法案传真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法案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一个花季少女,初中没毕业即辍学在家,她虽身在农村,却艳羡城里那些穿得新潮、吃得美味的生活方式,当在努力的过程中发现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时,她伸出了第三只手——
    爱慕虚荣 让她走入深渊
      
    作者:本报记者 林佩先 (2006年9月25日)

      钱包被盗 锁定犯罪嫌疑人

      2006年6月7日下午,凤城市合友足疗城的老板李秀打开自己的铁皮柜准备拿点零钱时,突然发现放在柜中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有人民币100多元、韩币1000元、美元300元、三张定期存折(共存75000元),还有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李秀急忙来到了附近的储蓄所。营业员告诉李秀,有三个女孩子拿着她的身份证和存折来取40000元钱,见不是李秀本人,没给她们取。
      李秀确定自己的钱包肯定是被偷了。两天前来店里打工的少女王小婷,这两天竟神不知鬼不觉地不知了去向。警方在获知这一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

      辍学在家 艳羡奢糜生活

      王小婷是凤城市爱阳镇人,父亲10年前在煤矿干活时因为出了事故受了伤,家里家外全靠母亲一人种地维持。
      小婷念初一的时候辍学了。毕竟是16岁的花季少女,爱美想美,但苦于自己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所以小婷心里特羡慕那些穿得时尚、吃得美味的女孩。2005年春节过后,小婷告别了家人,只身一人来到凤城市。
      刚到凤城的时候小婷在车站前的一家足疗城学做足疗,后来又找了一家网吧当网管。网吧单调枯燥的生活使小婷感觉厌倦,不久她又辞掉了网管的工作。此时,她才深深地感觉到梦想中的生活与现实生活的差距,她开始变得迷惘,不知所要追求的那种生活何时能够到来。
      2006年6月5日,小婷看见合友足疗城门口的招聘广告,知道这里缺人就想进去试试。老板李秀见进来应聘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又听说以前有做过足疗的经验,就同意小婷暂时留下干着试试。在足疗城的时候,细心的小婷发现李秀总打开一个铁皮柜往里放钱,知道这个铁皮柜里有钱,就留上了心。

      爱慕虚荣 她伸出了第三只手

      6月7日中午,小婷发现铁皮柜竟然没有上锁,柜门半开着,心里一动,正好屋里没有其他的人。想来想去,小婷忍不住打开了柜门,见里面有一个皮包,拉开拉链伸手进去,掏出一个黑色的钱包,此时小婷的内心完全被贪婪的占有欲望控制了,想着没钱花的种种难处,终于把钱包放在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出去告诉外屋的李秀说要去姐姐家拿日常用品,就离开了友合足疗城,再也没有回去。
      拿了钱包的小婷出了足疗城来到一个浴池洗澡,在浴池里,她打开钱包,看见里面有四张外币、人民币一百多元、三张定期存折和一张银行储蓄卡,还有李秀的身份证和几张名片等物,小婷把钱和李秀的身份证留下之后就把钱包扔掉了。
      小婷在网吧里找到自己的两个朋友小丹和小新,从兜里拿出几张外币(美元)问小丹:“这是什么钱?”
      小丹说:“不认识。”
      小婷又拿出一张定期存折说:“我姐让我帮着取点钱,我也不知道怎么取呀?你俩帮我看看,这是哪个银行的存折?”
      小新一看说:“哦,我知道,就是友谊商场旁边的那个银行,我带你们去吧。”
      三个人到了银行小婷上前拿出存折说要取款,银行的营业员看完存折后告诉小婷要有身份证才行,小婷说自己没有,但有姐姐的,就拿出了李秀的身份证,可营业员还说不行,说必须身份证的本人来取才行。
      没取出钱的小婷从银行出来后又去网吧找到一个叫小涛的朋友,借了他的身份证。之后他们一起去了另一家银行,这次由小涛拿着身份证和外币去,银行里的女营业员告诉他们这两种外币一种是美元,一种是韩币,美元可以兑换,韩币不能兑换。就这样,小婷让小涛帮她兑换了两张美元共计人民币1587.30元。剩下的一张美元小婷也想好了,先不换,反正自己从没有见过美元,和韩币一起留下做个纪念。
      期间,朋友们也问过小婷这些外币从哪里来的,小婷顺嘴说是回家的时候在车上花10元钱买的。

      挥霍之际 被警方抓捕归案

      有了钱的小婷立马请朋友们到饭店好好吃了一顿,然后又请她们上网玩。第二天早上,小婷又让这些朋友们陪着到服装市场给自己买了凉鞋、裤子、上衣等,又到美发店把头发剪得漂漂亮亮的,这些一共花了300多元,因为大意小婷还弄丢了100多元,没花完的1270多元直到她在网吧里被警察找走还带在身上。
      在公安局里的小婷如实供述了钱包是她偷走的事实,这时候的小婷痛哭流涕,她后悔极了。虽然也知道偷钱是犯法的,可那时候钱包的诱惑对她实在是无法抵挡的,现在想起来如果自己能够不那么爱幕虚荣,也许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因为小婷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所以被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小婷成长和犯罪的过程,认为她是因为一时贪图钱财才走上了犯罪道路。鉴于小婷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所盗赃款已返还,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王小婷犯盗窃罪,判处罚金4000元。
      判决送达后,小婷哭着说,最对不起的是家里,本来就不富裕的家里还要为自己的犯罪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也特别感谢法官,人性化的执法给了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自己一定接受这次深刻的教训,今后好好做人,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享受生活。
      (感谢凤城市人民法院曲欣协助采访)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