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想辞职咋办?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9月27日)
咨询单位:沈阳市张女士
咨询问题:我去年应聘到一家公司,当时公司与我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因为在公司工作得并不顺心,我想辞职不干。但是公司人事部经理却始终不肯批准我的辞职报告,只是说要我再等等。我想问一下,我怎样才能在不违约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呢?如果公司因为劳动合同没到期限追究我轻易离职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既然你已经与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如果辞职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相违,当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不可以辞职。根据《劳动法》规定,你可以提前30日将书面辞职材料交给公司。为保证将来诉讼时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提前交给单位辞职信,你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送信,在特快专递的封面注明是辞职信,并妥善保管好回执。这样,30日后你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公司应当为你的离职办理各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