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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辜孩子卷入“骗车风波”
    车钱到底赔不赔?
      家住农村的少年小华(化名),“十一”黄金周来沈阳市内看望在城里打工的母亲,却晕头昏脑地卷入了一场“骗车风波”。面对嚷嚷着要小华赔三千元的车行,小华的母亲满腹委屈。“咱家孩子也是受害者呀,凭啥要咱们赔钱?”事情究竟该怎样解决,一时之间成了难题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文 孙程超/摄 (2007年10月10日)

    发生“骗车风波”的车行

      新闻事件

      家住农村的12岁少年小华(化名)“十一”黄金周来沈阳城里看望在饭店打工的母亲。他独自在中街游玩时,被一名中年男子胁迫着带到电动车行。中年男子把小华留在店里,佯装试车,骑跑了一辆价值3000多元的电动车。发现电动车丢失后,电动车行店员要求小华赔偿丢失的电动车。纠纷由此开始。

      冲突

      车行老板:
      “我们车行不能平白无故丢一辆电动车,这事必须有个说法!”电动车车行的赵经理态度坚决。
      孩子母亲:
      “我家孩子也被那个骗子吓得够戗。咱家也是受害者,凭啥让咱们赔钱?”赵秀丽(化名)替自己儿子小华抱屈。

      事件调查:

      农村少年进城探亲惹是非

      “我家孩子过节进城来看我,结果摊上倒霉事了!”10月8日,一位名叫赵秀丽的女士向本报求助。
      赵秀丽家住沈阳市东陵区农村,一年半前进城,在沈阳北中街附近的一家小饭店打工。她今年12岁的儿子小华一直在农村老家念书。“十一”黄金周期间,小华又进城来看妈妈。10月5日中午,赵秀丽给小华揣了点钱,让他去中街逛逛,就开始到后厨忙活。下午歇息时,饭店突然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孩子在他们那里。
      赵秀丽立即赶到派出所,被告知小华和一名中年男子合伙骗走了一辆电动车。“绝对不可能!咱家孩子可老实了,从来不打架。他在城里也不认识什么人,怎么可能和别人合伙骗车?”可车行的经理仍提出了索要赔偿3000元的要求。

      老实孩子被迫卷进骗局

      “说咱家孩子骗车真是冤枉……”赵秀丽告诉记者,小华说他当时完全是被胁迫的,迷迷糊糊都不知道出了啥事。
      据小华回忆,当天上午他刚溜达到沈阳中街北面的一条小路上,就遇到一个四十岁模样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先是向小华打听这附近哪儿有游戏厅,紧接着就要小华带他去,还威胁道:“你要是不带我去,我就打你!”个头还不到一米五的小华被中年男人的凶相吓坏了,只好把他带到了一家商场的室内公园。中年男人先拉着小华玩游戏机,后又拉着他吃午饭。小华不敢玩,也不敢吃,只是在旁边看着,提心吊胆,不敢离开。
      酒足饭饱之后,中年男人跟小华说:“我要买辆电动车,你陪我看看去!”不由分说就把小华拉到了沈阳中街附近的一家电动车车行。中年男人挑了一圈,相中了一辆价值3000多元的电动车。“这车看着还行,不知道骑起来啥样。我骑出去试试,骑好了就买!”中年男人把他手里的一个纸袋扔给小华,告诉小华“给我看着”,就骑着电动车离开了电动车行。
      小华和电动车行的店员等了半天,也不见中年男人把车骑回车来。店员问小华:“你爸怎么还不回来?”小华赶紧解释:“他不是我爸,我不认识他!”店员这才明白过来,可是这时中年男人早就走远了。店员只好拨打110报警……

      “不甘受骗,必须赔钱”

      “第二天上午,电动车车行就来人了。”赵秀丽告诉记者,10月6日上午,店里来了两个男的,说是丢车的电动车行的人,要商量赔钱的事。但是,赵秀丽并没有答应。
      10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丢车的电动车车行。车行赵经理还坚持原来的要求:“车丢了,总不能让我们车行自己承担损失吧?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赵经理觉得,要不是中年男人和小华冒充父子,店员肯定不能同意中年男人到店外试车,电动车也不能丢。现在车丢了,小华肯定有责任,必须得赔偿车行损失!
      赵秀丽并不同意车行的说法:“咱家孩子也是受害者。这么小的孩子,哪能禁得住大人吓唬?车丢了,也不能全赖咱们。车行不该让咱们赔钱。”赵秀丽说,小华告诉她,在行里挑车时,中年男人没叫过他“儿子”。是车行的人自己觉得他们是父子,才放心让中年男人把车骑走的。
      “我一个人在城里打工,挣不了几个钱,现在一下让我赔3000元。这不是要我的命吗?再说,咱家小华也不是惹祸的孩子,出这样的事也不能赖他呀。这可怎么办?”赵秀丽说着说着,又皱起了眉头……

      七嘴八舌

      邵先生(公司职员)
      孩子家长应该赔点钱
      虽说孩子挺小,不过要不是有他当“托儿”,那个骗子也不能轻易把电动车骗走。在这件事上,孩子怎么说也有点错。孩子家长多少应该赔点钱。车行做生意也不容易,不应该吃这个哑巴亏。
      不过,毕竟小华是个小孩子,还是被吓唬着当的“托儿”,错不全在他身上,车行也不应该太过分,逼着孩子家长全赔。
      宋老师(小学教师)
      这孩子缺少自我保护意识
      这孩子太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了。每次放假前,我们学校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们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讲话,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遇到坏人及时报警,要懂得保护好自己。我要把这件事讲给学生们听,给他们提个醒!
      刘女士(公务员)
      骗子太可恶
      我觉得,这个骗子实在太可恶了!竟然吓唬小孩子,利用小孩子骗车。这会对小孩子造成心理创伤的。给骗子“堵枪眼”的小华挺可怜。车行真不应该还逼着他家长赔钱。应该将这个可恶的骗子绳之以法!
      高先生(公司职员)
      孩子没啥错,不用赔钱
      我倒觉得,这孩子没啥错,不应该赔钱。这孩子才12岁,应该还不用负什么法律责任吧?电动车已经让那个骗子骑走了,这孩子也没得什么好处。车行让这个小孩子赔钱,有点不厚道。

      专家评论:

      孩子行为无错不应赔偿
      盛亦江(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盛亦江律师分析道,小华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其行为也不构成犯罪。案件中小华在被胁迫的状态下,只起到工具作用,没有具体实施诈骗行为。所以,小华也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盛亦江律师表示,小华只有12周岁,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小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成年人侵害他人财物时,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从赵秀丽讲述的情况来看,小华是在被胁迫下,被动担任了中年男人骗取车行店员信任的工具,起到辅助作用。小华没有主动实施骑走电动车等诈骗行为,也没有与中年男人事先合谋诈骗电动车。他对中年男人骗取电动车是毫不知情的。因此,小华的行为没有过错,并没有对电动车行构成侵权。其监护人赵秀丽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礼俗社会和法治社会需要更好融合
      张思宁(辽宁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学研究员)

      从表面上看,小华的遭遇与他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不强有关。但从更深层面上看,这一事件也反映出礼俗社会和法治社会之间存在的一些冲突。”张思宁分析道,小华一直生活在礼俗社会里,大家彼此熟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大多是亲属或邻里关系。所以礼俗社会中的人讲究“亲情”,没有太多戒备心,但缺乏现代的法制观念。而城市是法制社会,人与人之间大多是陌生人,人们依照法律规则行事,要求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法制社会中的人比较“冷漠”、“理性”,讲求规则,对陌生人戒备心强。
      正因为两种社会之间存在差异,依照礼俗社会规则行事的人在法制社会中就会被认为“不懂规矩”、“不文明”,也比较容易被人利用。小华被卷进骗局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事例。而依照法制社会规则行事的人来到礼俗社会,会被认为“冷冰冰”、“自私”和“没有人情味”。
      张思宁表示,减少两个社会之间的差异,消除彼此的隔阂,需要过程,也需要积极引导。加强两个社会之间的沟通,让两个社会的人各自熟悉对方的规则,是一种有效的措施。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开始对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进行培训,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两个社会正在逐渐融合,与小华遭遇类似的事件也将越来越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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