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
便宜地图指错路
“我大学同学‘十一’黄金周来沈阳看我,结果栽到地图手里了!”近日,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大学同学小陶的倒霉经历。“十一”黄金周前,小陶说放假时要来沈阳看张先生。两人定好,小陶下火车之后,直接到张先生住的小区找他。可是,约定见面的时间已经过了,小陶还没有来。张先生以为小陶在来的路上出了什么事,赶紧给他打电话。原来,小陶拿着新买的地图迷路了,正在小区附近的路上转悠呢。“我们当年上的大学就在沈阳。小陶还以为他对沈阳挺熟,可没想到一出火车站看哪里都陌生。他随手在路边买了张一元钱的地图,想按着地图找到我家,谁知地图也能指错路。”
张先生告诉记者,小陶买的地图上不少新修的路和新开的公交线路都没有标出。一些街路的长度也不太对。地图上还有错别字,好几处地名都印错了。
10月11日上午,记者在沈阳市沈阳站附近看到了兜售地图的商贩。商贩肩背布包,手里拿着地图样品和写着“地图”两个大字的纸板。不时有人停留在商贩身边,掏钱买上一张。“地图怎么卖?”记者佯装要买。“便宜,一块钱。来一张不?”商贩向记者推销着手里的地图。“怎么这么便宜呀?公交线路标的全不全?”记者想翻看地图,却被商贩拒绝,“这地图啥也不差。买一张省得打听道儿了……”当记者询问这些地图是从哪里批来的时候,商贩警惕地看着记者,摇摇头走开了。
在刚买了地图的一位先生手里,记者看到了所谓“特便宜”的地图,地图不但印刷质量粗糙,有的地方还有印花了的痕迹,地图上的街路很难辨认。地图下角和背面,还密密麻麻印满了各类小广告。“这地图看着挺累,我真是买后悔了。不过就一块钱,就当买个教训吧。”这位先生看着地图叹了口气。
“便宜”地图来自黑印刷点
“那些便宜的地图都是盗版!”经营书店的许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正版地图售价都在四五元钱左右。正版地图分不同版本,适时更新地图内容,地图边角和背面也都是与出行有关的重要信息,有的附带最新的公交线路和火车时刻表,有的还印有辽宁省内高速公路各收费口的示意图。“地图卖的就是这些信息。买正版地图比买那些夹带乱七八糟广告的地图强多了!”
许先生说,以前也有商贩来店里向他推销几角钱一张的便宜地图,不过他不想砸自家书店的牌子,没同意进货。关于这些便宜地图都是从来哪里来的,许先生说:“那些地图都是一些黑印刷点偷着印的,不用交版税,还能靠印小广告挣钱。不过质量实在太差,内容也旧,实在没法用。我不想挣这昧良心的钱。”
表面是地图其实是广告
除了这种特别便宜的地图,你在街上还能接到别人递上来的“免费地图”。不过,你不要以为这是有人在做好事,因为这些地图上的内容,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了。按着这些地图的指示,你只能找到一些房地产楼盘或是英语培训中心。
10月11日中午,记者在中街附近看到了有人在发放这种表面是地图的广告传单。来往行人都以为这是“地图”,接广告传单的时候也格外痛快。一厚摞广告传单很快就发完了。记者也接过一张广告传单,发现这张所谓的“地图”已经完全变了样。本来应当是地图最重要内容的街路名和公交线路已经被模糊处理,只有几处印着某英语培训中心授课地点的地方清晰可见。
“这样的地图根本没法用!”一位刚接过这种另类地图的年轻人有些气愤地告诉记者,“现在广告传单越发越夸张,地图也拿来乱改!怎么没人管一管?”
还有一位老者看着这种“地图”担心地说:“好好的沈阳市在地图上怎么就变成到处都是培训点了?我们本地人还好说,要是外地人看见这种地图,弄出什么误会来多不好。”
监管:
执法人力不足 查处有难度
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商品推介形式制作的地图产品及商品广告是违反规定的,根据《辽宁省地图管理规定》,普通地图、行政区划图、教学地图、内部地图上不得刊登广告和其他与地图无关的内容。而目前出现的这种广告地图大多是从网上下载然后重新制作并对外发放的,这些制作的人没有测绘资格,更没有送审,这是违法违规的。未取得相应等级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地图编制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全部地图,并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另外,根据《辽宁省地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未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印刷、出版、制作地图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展示、登载地图,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有关地图出版单位的出版资格。
虽然处罚的规定很清楚,但目前省测绘局把清理整顿违法地图的执法工作下放到了市、县一级,而市、县级单位的执法工作由于机构不完善,目前没有专人来管,没有编制,人力也不够。日常处理违法地图的工作主要靠举报或日常遇到后再追查,或者在年度计划中列出开展阶段性整顿的任务,而省测绘局今年尚没有这方面的整顿计划。
说法:
地图也有知识版权
省法学会会员王继文表示,很多人都认为地图没有知识产权,这实际是一个误区。地图上的道路、河流等信息综合的取舍都是有独创性的。现在很多广告都采用手绘地图作为标识,这其实就是违法地图。
地图版权也是知识产权。根据近年来地图版权屡遭侵权现象分析,从主观意识上可分为无意侵权和有意侵权,从客观形式上可分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无意侵权是指那些不了解《测绘法》等法规,利用地图作为宣传载体进行自我宣传。有意侵权是指那些了解或熟悉有关法规,采用避实就虚的方法进行制作发行。间接侵权就是利用各类公开出版的地图擅自增加有关内容对外进行出版和发行。直接侵权也就是盗版,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复制发行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中最直接的一种行为。
未经同意用做广告侵犯著作权
王继文认为,只要是未经原合法著作权人的许可,非法使用、修改、复制、盗印和发行原著作权人的作品,都是侵犯了原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地图是反映地理现象的,地图的编制程序是严肃的制作过程,从总体设计再到分幅设计,需要准备大量基础资料,而基础资料需要经过测绘工作者野外辛勤测量,因此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一个编制性科学作品。我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地图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地图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复制、发行、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其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