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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海城有个非常“四加一”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 (2007年10月31日)

    “四加一”办公室在海城市全面铺开

      素描:海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城,位于辽河下游左岸,辽东半岛北端,全境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现辖6个管理区、23个镇,常住人口113万,其中农村人口80余万。
      推广物:调处矛盾纠纷“四加一”工作法
      推广效果:自推行“四加一”工作法以来,全市共处理民事纠纷150余起,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没有一起因调处不力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正在越来越多地触及到深层次的利益格局,由此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由征地拆迁、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各种矛盾层出不穷,且呈现出主体多样化,性质复杂化,关系交织化等新特点,调处不当就可能因矛盾激化而由普通的民事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地区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海城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海城地区的稳定在农村,农村地区的稳定关键在于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要尽快改变原有的责任不清,机制不活,方法不当的被动局面,整合力量,创建一种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是当务之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海城市王石镇派出所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四加一”工作法得以应运而生,目前,全市29个镇区全部建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挂帅的“四加一”组织机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四家派出机构完备的10个镇区全部设立了“四加一”工作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海城市王石镇派出所所长刘宝忠是“四加一”工作法的“创始人”,当记者向他求教这一工作方法的效果时,他讲起了这样一件事:
      2006年4月,王石镇什司县村村民李某、陈某因土地纠纷,先后两次将同村张某新栽种的果树拔掉。张某非常气愤,购买了两把砍刀,扬言要进行报复。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感到情况严重,遂上报王石镇“四加一”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协调下,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会同当地村委会立即开展调查,同时向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在当地检察室全程监督下,经多方调解,最终使张某放弃了报复的念头,矛盾得以成功化解,避免了一次流血事件的发生。
      由于长年与农民打交道,使得刘宝忠对民间纠纷调处有着特别的感悟。他说,“四加一”工作法其实就如同集体一站式的处理方法,它将百姓急切需要解决的事情在“阳光”下操作,多部门联动式的工作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他们最棘手的难题,这种“土招法”很有效,也很受欢迎。
      具体来说,“四加一”工作法的内涵是:在镇(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检、法、司四个部门的派出机构联合办案,与矛盾纠纷所在地村委会共同调处、化解纠纷的一种工作方法。“四”分别指的是镇(区)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一”指的是矛盾纠纷所在地村委会。
      “四加一”工作法的分工是派出所负责对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司法所负责对民事纠纷当事人进行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所在地村委会负责协助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法庭负责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民事调解、审理和判决;检察室负责执法监督,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地解决。
      编后:“四加一”工作法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顺应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建立了“整合力量、集约资源、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一站式”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了“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化解在先”的工作目标,对遏制局部问题社会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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