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爱”字出发,从“帮”字着眼。10月7日,记者从灯塔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实施五个“一”工程,即一档、一卡、一会、一网、一课,全面构筑未成年犯阳光帮教工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档”
——建立帮教档案
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灯塔市人民法院通过走访未成年犯的家庭、学校和所在的乡村、社区,了解和掌握其家庭背景、接受教育情况和社会表现情况,并形成档案,从多方面搞清他们的犯罪动机和犯罪成因,做到有备而审,因人施教。
“一卡”
——制作帮教卡片
该院将未成年犯的庭审、改造、回访、帮扶等情况制作成《未成年被告人基本情况及犯罪原因、社会表现跟踪调查卡》,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改造、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表现,及时发现并矫正他们身上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各种不良行为,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他们的改造信心,达到预防再犯罪的目的。
“一会”
——不定期召开座谈会
通过不定期召开免、管、缓、未成年犯、近期释放人员座谈会,邀请政法委、检察院、教育局、共青团、妇联、中小学校领导及学生家长代表等参加会议,通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预防犯罪工作进行讨论,集思广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网”
——构筑帮教网络
将审判工作向社会延伸、辐射。这也是该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一大特点。从“爱”字出发,从“帮”字着眼,与学校、团委、妇联、教育局等有关单位一起构筑一道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未成年犯帮教网络。
“一课”
——到中小学校上法制课
该院还以辖区中小学校为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法律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