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里
目前,全县已建立起县、乡、村、组四级民调组织网络,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乡镇行政村(社区)以及村组信息员全面开展了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同时,该县还在街道、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调解组织,从而扩大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覆盖范围,实现了对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调解格局。
“妇女说和团”成民调高手
在构建了民调组织网络的基础上,该县还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推出人民调解新举措。
白塔子镇成立的民间纠纷“妇女说和团”,在三大产业开发、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类型的矛盾化解过程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老爷庙镇按照“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民调补贴制度,调动调委会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草场司法所注重与劳动、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仲裁委员会的沟通,既及早及时掌握本乡纠纷苗头,又做到调处纠纷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可靠,有效地对当地民间纠纷做到早知情、早防范,防止矛盾激化事件的发生;十二德堡乡侧重从“抓好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新思路入手,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
调解与法律热线紧密结合
该县还注重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148法律服务热线结合、与法律援助结合、与法制教育结合,提高人民调解功效。
2003年8月,县种子公司与草场乡河东村11户村民签订了《甜瓜生产合同》,合同规定:公司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收购,河东村负责生产。结果公司不按合同履行收购义务。接到报案后,该县立即指派公证处对瓜农的产品采取证据保全,然后再进行调解,为瓜农挽回了经济损失。
【记者点评】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按照“健全网络、整合资源、规范操作、全力维稳、服务社会”的要求,求实创新、勇于实践、开拓进取,不断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