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谈人:义县县委书记 董勇
采访团记者:您怎么看待平安与稳定之间的关系?
董勇:维护稳定是开展平安建设的目的,义县通过建立组织、保障、考核三个体系,积极推进维稳大格局建设。
首先是建立维稳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组织是综治维稳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使综治工作在全县各个层面、每个地方都有人负责。其次是建立维稳工作保障体系。县、乡两级财政预算按辖区人口人均1元的比例设置综治经费,并设立专用账户,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还有就是建立维稳工作考核体系。年初,义县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及县直单位签订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对完不成责任书任务的实行评先选优“一票否决”,对综治维稳工作意识淡薄、措施不力、处置失当、工作被动,致使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单位及个人,县委、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由县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采访团记者:据了解,义县已经健全了三级网络,构建了综治大格局,这对推动平安工作有哪些作用?
董勇:义县通过健全县、乡、村三级网络,积极推进综治大格局建设。首先是构建县级综治网络。我们建立县委常委会议事制度和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作用是可以对影响综治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案件及时拿出决策。二是以整合乡镇综治维稳力量为切入点,推行乡镇综治办、信访办和司法所“两办、一所”合署办公模式,以此为基础,构建综治大格局,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委主任,将农经、民政等组织纳入成员单位。同时由于乡级综治网络的建立,改变了以往部门分立、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的状况,实现了维稳力量集中使用,提高了处理案件的能力,使更多案件能够解决在乡镇一级。另外,村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以村两委班子和义务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为骨干,吸收驻村民警、包村乡镇干部参加,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威信高的优秀人员担任中心户长,目前全县共设置综治中心户5113户,对平安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采访团记者:义县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董勇:义县通过完善排查、调处、反馈三个机制,积极推进调处大格局建设。在维稳工作中,义县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级干部定期深入到基层和群众当中,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发现的影响综治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抓了,及时就地解决,避免矛盾激化或发展成治安案件。
其次通过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强化人民调解,义县建立了乡村两级矛盾调解中心,使排查网络纵向到前沿,实现了全覆盖,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的。另外处理矛盾纠纷,关键是把握好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处理的及时,就会降低成本,避免矛盾激化。因此,义县要求基层单位在矛盾纠纷出现后,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妥善处理,争取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如果在当地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同时做好稳控工作。而通过建立“维稳、综治、调解”三大格局,有效地促进了平安工作,改善了义县的社会环境,许多到义县考察的投资者有感于这里良好的发展环境,纷纷在义县投资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