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新闻
  • 平安辽宁千里行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新闻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他用真情化积怨
      
    作者:执行记者:李强 齐芳 (2007年12月14日)

      锦州市黑山县人民法院大虎山法庭副庭长陈永山有个会说和的本事,这些年在他手底下被调解好的案子很多很多,仅今年上半年承办的66件案件中就调解成功64件,当问他有什么窍门时,陈永山却憨憨地一笑:“没啥,就是不厌其烦和耐心,当判就判,当调就调,案结事了。”

      洒汗水,以诚信结案

      陈永山说,在债务纠纷的案子中,如果债务人有财产可抵,办案人对其依法查封,再进行审理、判决,是处理债务纠纷的有效途径。但是这样也有不尽人意之处,首先债权人要现款的真正目的不能完全实现,而且债务人可能因此倾家荡产,无力东山再起。“因此,我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宁愿自己多吃些苦,多跑跑腿,动动嘴,也要尽可能地促使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不将其‘一棒子打死’。”
      陈永山讲了一个例子:去年某化肥公司诉某供销社拖欠货款一案,化肥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因此,陈永山的任务就是查封供销社的财产。下火车后,为了赶时间他搭乘了一台农用三轮车,到了西辽河,车无法过河,他就趟河过去,步行十余公里,这才到了目的地。当他与供销社承包人说明来意后,承包人得知他来此的艰难过程,一改抗拒的态度,诚恳请求法院先别查封他的财产,现在是销售旺季,如果被查封,他一辈子可能就翻不过身来了。面对这一情况,陈永山和原告方进行沟通,改“死封”为“活封”,被告当时就给付现金25200元,余款7万多元一个月后全部给付。陈永山用诚信换来原被告和解,双方的合作也继续了下来。

      讲法律,靠正气服人

      陈永山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大案小案一样,当事人生熟一样办,有人说情也依法办的原则。“一个姓王的农村妇女在大虎山镇农贸市场卖豆角,当一名姓孙的女同志买豆角时,因讨价还价发生纷争,在相互撕扯过程中孙跌倒受伤。”陈永山回忆,此事后来诉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孙某利用关系托了很多人,提出了许多过高的诉求。“面对这种双方背景悬殊的案情,我想尽了各种办法采取了多种措施,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谈话、开解。”最后孙某主动放弃了几乎全部的诉讼请求,在此情况下,王某也满足了她仅剩的一点象征性的要求。在陈永山的推动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这一案例在大虎山市场反响很大,许多人都说:“看来法院的天平还真不歪,不欺负没能耐的人。”陈永山说:“听到这种话我特别开心。”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