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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取代“笔、纸、车”传统办案工具  破解“效率低、质量差、成本高”三大难题
    网上办案 “猫腻”玩不转
      
    作者:本报记者 白国军 (2007年12月24日)

      快速解读:

      一年半以前,本溪市公安局开始运行电子化办案工作管理平台,包括接处警管理、治安行政案件管理、刑事案件管理三个子系统。从报警登记、立案、调查取证一直到结案的所有办案程序全部在网上审批和流转,并通过数字签名和电子印章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完备的电子法律文书制作。用本溪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洪巨仁的话说,实现电子化办案,就是用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化工具取代了“笔、纸、车”等传统办案工具,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的发展。

    民警正在学习网上办案

      以前,亲戚朋友犯了案,只要找人说情,可能就可以不处理或者减轻处罚。但是现如今,这样的“说情风”再也不管用了。本溪市公安局实行办案电子化后,所有案件都在网上挂出来,使办案过程“阳光化”,为“暗箱操作”设置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一位派出所所长说,“许多眼睛都在盯着你的一举一动,谁也动不了手脚。”目前,本溪市的老百姓都知道,公安局实行办案电子化了,“走后门”不可能了。

      人均办案数提高4.5个百分点

      现在,民警都会用电脑,而且应用电脑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在这种背景下,用计算机做案件笔录和法律文书,要比以往的纸笔制作快得多。同时,再也不用来回跑传送相关文件了,“网络传输”几秒钟就能搞定。本溪市公安局电子化办案以来,民警办案速度和效率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今年以来,本溪市公安局百名民警人均办理治安行政案件数比上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百名民警人均办理刑事案件数比上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刑事案件破案率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2个百分点。
      办案电子化依靠科技手段实现了执法监督机制的转变。办案流程由网络控制,所有环节都按法定程序进行,民警再不能随意执法了。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出租车派出所所长李彤告诉记者,过去有些刑事案件先破案、再立案,破不了的案子就不立,主要是为了提高破案率,甚至个别情况还有民警拿了传唤证就拘人,执法的随意性很强。现在从机制上就控制住了违法办案,只要不立案,所有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电脑就不予制作。超过了法律要求的时限,网络就开始提示,比如传唤嫌疑人,12小时不放人,监督部门就可以根据网上的提示,询问情况。

      办案成本大幅降低

      办案经费不足是各地公安机关普遍面临的问题,而办案经费中最大的支出是车耗和油耗。本溪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洪巨仁给记者算了一笔明白账目:本溪市公安局下辖70个派出所,平均距离分县局机关23公里,平均每个派出所每年办理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171起。过去,平均每办理一起案件需要往返分县局3次。如果以普通桑塔纳汽车的耗油量计算,每往返一次耗资约为21.16元。这样,70个派出所每年用于审批的油耗价值约为759855.6元。现在,这笔支出基本被节省了下来。同时,因为用车少了,车辆维修费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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