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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行宪法颁发25周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0周年的今天,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再次来到我们身边。本报从我省实施“五五”普法以来取得的可喜变化入手,展现普及法律带给我们的改变
    “五五”普法改变我们的生活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 (2007年12月5日)

      今年12月4日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一年来,结合辽宁振兴的发展战略,我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关键词: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的文化,先进的文化,创新的文化,它在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和谐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省在打造法治文化的工作上起步是比较早的,在“五五”普法启动时,对此就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明确写在“五五”普法规划之中。2006年,我省举办了两期以打造法治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处科长普遍轮训了一次,统一了对打造法治文化先导作用的认识,有意识地强化了打造法治文化工作。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的布局上,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目标。在具体工作中,突出了法治文化的导向作用,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法治文化建设贯穿到“法律六进”活动之中,使这项活动从理性上得到了提升,并进行了较有成效的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有力地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开展。

      关键词:整合宣传资源

      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证明,只有整合资源,特别是整合司法行政部门内部资源,形成司法行政部门和各行各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才能适应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需要。随着“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这种需求显得更为迫切。
      形成合力,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凝聚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将成为我省“五五”普法的一个新的特点和亮点。在整合司法行政部门的资源方面,我省打破了就宣传抓宣传的单一格局,实现了同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把法制宣传融于法律服务之中,在法律服务中增加法制宣传教育的效能。
      “五五”普法以来,我省在法律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的各项工作中,都注重了整合司法行政部门的资源,发挥好司法行政部门的整体功能,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基层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各项司法行政的职能工作形成合力,大力开展对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开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工作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将法律服务的过程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基本做到了基层建设特别是企业改革、农村和社区的建设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跟踪到哪里,努力把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达到提供一次服务,解决一个问题,宣传一次法律,教育一批群众的效果。

      关键词:维护社会稳定

      法制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促进发展的职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促进发展为大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积极主动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稳定是和谐的基本要求,和谐是稳定的更高境界,也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因此,在“五五”普法启动后,全省司法行政部门逐步调整了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比如农村普法工作实现了五个转变:在布局上,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重在治理向重在为农民、农村发展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上转变;在宣传的内容上,由过去的注重禁止性规范教育、义务性的宣传普及向注重对农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自觉意识的培养上转变;在宣传形式上,由过去较单一、被动的组织活动向紧密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多种宣传方式转变;在宣传教育对象上,由过去对村干部、骨干和一般农民群众“一锅煮”的学法活动,向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农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教育学习转变;在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上,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和法治建设,要由重“官规”向重“民约”和由“为民作主”向“由民做主”转变,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关键词:创新工作理念

      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价值追求。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关键是改革和创新工作理念,开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境界。全省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工作理念创新,促进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载体创新,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发展。
      “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围绕树立好三个工作理念,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一方面是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法制宣传教育中去,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职责,把人民群众做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唯一标准;一方面是树立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始终把为民服务贯穿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一切为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于群众,在普法工作对象上,除了突出抓好五个重点对象外,还重视了对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加强对贫困偏远地区的法制宣传;还有树立培育法治精神的工作理念,改变过去那种只重视法律知识的灌输,轻视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思维模式,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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