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药监年关追“旧账”
作者:本报记者 赵军 (2007年2月14日)
昨日记者从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期一周的营口市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圆满结束,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是为了在春节来临之前对营口市的药品市场秩序进行最后的摸底和净化,主要针对药品生产单位、药品经营单位(批发、零售)、药品使用单位。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对2007年以前通报的假药品种进行进一步清剿,确保在营口市区内不出现通报假劣药械。同时针对《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医疗机构非法购进药品、擅自配制制剂,变相销售或违法使用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做好对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渠道的合法性、产品使用的规范性、储存(环境)条件的符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据统计,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多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32家、医疗机构27家、药品生产单位2家,其中一家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不全被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