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缆 “都是网吧惹的祸”
作者:孙淑贤 本报记者 高亮报道 (2007年2月28日)
本报讯 5名小青年在4个月内频频偷电缆,落网后,他们居然抱怨是网吧太诱人才导致他们去盗窃的。
昨日,记者获悉,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这起盗窃公用电信设施案提起公诉。
2006年12月16日21时许,王某正在阜矿集团新邱技校印刷厂院内盗割通讯电缆(正在使用中)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在阜新矿业集团新邱技校上学的17岁的王某交待,他与一起经常上网的另外4人,没钱时便去偷阜新市新邱区内的通讯电缆。第一次作案是在2006年10月1日晚,得手后,王某发现,缺失的地方已经被人维修并重新安上了新的,似乎并没有人发现电缆被盗。
5个人胆子更大了,随后,他们在阜矿集团新邱技校院内、新邱区长营子镇海州营子村、新邱区西部国铁南侧涵洞边等地,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作案9起,涉案金额49200元。
王某交待说,因为他对学校的环境比较熟悉,所以每次偷盗时,都是他先寻找目标后,几个人再一起下手。偷盗时,他们拿着一把铁剪子和半根锯条,从墙跳到技校院内,用锯条把电缆的两头锯断,拽下30米或50米长的电缆,卷好后再跳出去,拿到外面烧掉外皮,装到书包内。
得逞后,5名犯罪嫌疑人将价值49200元的电缆卖了5000元,换回钱后,几个人就用这钱上网玩乐,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