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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按摩床引发的血案
      
    作者:立光 本报记者 刘彬 (2007年3月14日)
      2006年7月1日深夜,纳凉的人们大部分已经回了家,但仍有三三两两的“夜猫子”仍未尽兴,他们聚在一起吃烧烤、喝啤酒,享受着美好的夜晚。然而,在丹东市元宝区五道桥洞附近,一名蹲在路边,血流满面的男子却让本来闷热的空气透出一丝凉意。周围的人,在至少3分钟内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因为,他们已经被刚才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
      旁边一家烧烤店的伙计回忆说:“当时我还以为自己在看香港电影《蛊惑仔》,这种大街上拿刀砍人的事情,我这辈子还真是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更让这名伙计心惊胆战的是,扔在他脚边的那把鲜血淋漓的菜刀,正是他们店里的。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能让人下此毒手?警方赶来后,根据被砍男子张培和其朋友周山提供的线索,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梁雷亮和王国辉抓获。
      审明案情后大家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场由一张按摩床引发的荒唐闹剧。
      当日深夜,丹东市民张培和两个朋友吃完烧烤意犹未尽,决定去享受一下按摩,放松放松。于是,他们来到一家经常光顾的美容美发店。此时,店内生意并不红火,不少按摩床都空着。他们刚躺上按摩床,梁雷亮和王国辉就进来了。梁雷亮进店后一眼就看中了张培的朋友周山正躺着的那张按摩床,于是他二话没说,走到周山面前就来了一句:“我们是一起的,你上那边去!”周山看了看这个戴着帽子的矮个子,心想这不是欺人太甚嘛,于是他冷冷地说了一句:“我马上就好,你再等等。”
      周山此时并不知道,面前的这个梁雷亮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结识了不少狐朋狗友,那个和他一块来的秃头名叫王国辉,也不是个“善茬”,他也曾因抢夺、盗窃等等恶行在监狱几进几出。他们平时横行霸道惯了,哪受得了别人不把他当盘“菜”?于是,梁雷亮张口就骂,嫌骂不过瘾,还上手想将周山推开。周山当然不干,尽管老板娘在一旁陪笑还一个劲儿说好话,两个人还是厮打在一起。
      听见朋友与人争吵,张培连忙从里屋出来,想问个究竟,没想到,他还没张口,就被王国辉来了个“黑虎掏心”。张培被打得糊里糊涂,捂着心口,痛得差点摔倒,周山一看朋友吃了亏,也不甘示弱,两边就此展开了一场混战,随后,与周山同来的孙政也加入了“战团”。眼看自己以二敌三要吃亏,梁雷亮和王国辉打着打着就向店外“转移”,而张培和两个哥们却不肯就此善罢甘休,边打边追。
      午夜的街头,一帮壮年男子奔跑、缠斗,零星的路人避之唯恐不及。这场追逐,似乎没有尽头。
      王国辉边跑边想,再这么跑下去,今天可能要“栽”,俗话说“狗急跳墙”,当他一眼看见路边有个烧烤店,便一头扎了进去。王国辉进店后一直冲进后厨,从案板上抄起一把菜刀就出来了,这一系列动作速度惊人,正在门口专心烤肉的伙计都没发现他来过。追上梁雷亮后,狡猾的王国辉没自己动手,而是把菜刀塞给了梁雷亮。正被追得走投无路的梁雷亮也没含糊,回头照着张培的脑袋就是砍,一刀、又一刀,鲜血喷涌而出……
      砍完人后,王国辉还挺“讲究”,他拉起梁雷亮就跑,路过那家“借刀”的烧烤店时,他接过菜刀扔在了那名伙计的脚边。而看着那把仍在滴血的菜刀,烧烤店的伙计吓得目瞪口呆,半天没回过神儿来……
      然而,逃跑只能是躲过一时,仅仅过了一个月,梁雷亮和王国辉就双双被捕。经过法医鉴定,伤者张培脸上留下了两道加在一起长达8.6厘米的刀疤,毁容了,这是重伤;此外,他还有颅骨骨折,被鉴定为轻伤。
      日前,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雷亮、王国辉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雷亮、王国辉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款、第二十五条一款之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共犯。被告人梁雷亮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款,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法庭上,王国辉痛哭流涕,悔不当初,但一切都晚了。王国辉表示,要积极赔偿被他砍伤的张培的经济损失,以争取宽大处理,于是,经过法院调解,王国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培6000元。法庭因此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梁雷亮有期徒刑五年;判处王国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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