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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蠹虫挪用168万
      
    作者:本报记者 杨清林 (2007年3月19日)

      2007年3月12日,尚红伟一案由检察机关起诉至人民法院,这桩发生在沈阳市某银行的挪用资金案件将有最终结果。
      本案当事人尚红伟,男,生于1974年,大学文化,家住沈阳市沈河区,原在沈阳某银行担任综合柜员。因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于2006年5月10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分局刑事拘留;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5月29日被依法逮捕。
      我们重新描摹尚红伟的犯罪轨迹,试图给世人一个深深警示:光明磊落为人,奉公守法做事。

      金融蠹虫从此产生了

      2005年夏天,沈阳铁西一些市民从几个推销保险的人口中得到意外的生财之道:沈阳某银行为客户办理理财业务,吸纳储户,客户可以得到高额利息回报。听到这个消息,不少人动了心思:手头闲钱存在银行里利息太薄,投资炒股票风险又大,做生意又不够本钱,不如到沈阳某银行办个“客户理财”,风险小,利息高,回报大。于是,不少人接受了那几个卖保险的“合理化建议”,纷纷把钱送到沈阳某银行。
      其实,这是尚红伟精心设计的圈套。
      在沈阳某银行,尚红伟手中有一定权力,别看他仅是综合柜员,一楼大厅他是“老大”,掌握每个柜员的工作卡号和交易密码。这就等于掌握沈阳某银行每天进出的每一笔业务。时间一长,尚红伟心里“长草”了。
      天底下,哪有不爱钱的呢?和众多人一样,尚红伟爱钱爱得发疯,前妻离开他了,归女方抚养的孩子读书、生活需要钱;交朋结友,出入高档消费场所需要钱;男性密友做生意需要钱。尚红伟最大的愿望就是钱,恰好有几个朋友找他合作,游说做生意保准赚大钱,尚红伟的心“活”了。没有钱,拿什么投资,没投资,怎么赚钱?尚红伟苦思冥想,把目光盯住了手中的权力。
      尚红伟精心设计“搞钱”的每一步,从2005年7月初开始实施他的计划。
      首先,尚红伟从电线杆子上的小招贴踅摸到一个制作印章的电话,打电话找到业主,花10元钱刻一个“沈阳某银行理财专用章”。有了这个“大萝卜章”,尚红伟笑了:别人拿这个破章子一点用也没有,在自己手里,那就是财源滚滚哪!
      然后,尚红伟找来几个推销保险的业务员,让他们帮着拉客户。干保险的个个巧舌如簧,手头也不乏客户,再说尚红伟又许以可观的回扣,谁怕钱咬手?一番活动之后就显出效果了:仅三个月时间,就有六个客户存进沈阳某银行80万元。
      尚红伟心花怒放,有了这些钱,还愁不“生钱”!他趁值班之机,轻轻松松地打开两名柜员的电脑,顺利打开工作卡号和交易密码,采用代发工资扣款非即时入账形式,把储户的存款一笔一笔地秘密转移到自己的三张信用卡上。这种转款方式不产生业务流水,无业务转票,当然也就无法进行业务监督。
      有了钱,尚红伟变得阔绰起来,给前妻3万元钱,作为孩子的生活花销。和裴某合伙投资燃料油厂,尚红伟一下子拍出15万元,企业马上投产。四川绵阳的黄某、内蒙古包头的李某等人委托尚红伟融资,尚红伟毫不犹豫,每人给弄个十万、二十万的只是小菜一碟。他最感兴趣的是炒股,梦想在牛市中抱回金娃娃。
      光投资还不过瘾,腰里有钱了,尚红伟花钱也硬气了。带着男性密友吃豪华馆子,逛高档场所,玩时尚东西,大把花钱。男性密友想在太原街地下商业街开店,尚红伟大力支持,拉开手包,咔咔往外抻票子!

      蠹虫终于低头认罪了

      尚红伟凭借职务之便,轻而易举弄那么多钱,心里也不轻松。他知道,这事要是漏兜子,吃不了可真得兜着走了。那些储户如果在约定期限得不到回报,怎么也解释不清楚。尚红伟把其中两个短期储户的17万元按时返还本利,以稳定其他储户,造出声势,意思是和沈阳某银行合作,风险绝对小于收益!就这样,到2006年4月底,又有一些客户把钱送到沈阳某银行。
      储户的钱源源不断,尚红伟的事业也全面铺开了,只是效益不明显。不过,他坚信,只要用心经营,资金回笼没问题,偿还储户的本息更没问题。
      世间的事就是这样,心机过密,机关算尽,总有算计不到的地方,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尚红伟何等聪明,把账都算到骨头缝里去了,天天盘算自己何时盈利,何时追加投资,万万没想到有人对沈阳某银行的理财业务产生疑问。
      有位客户听信了保险推销员的介绍,就把20万元存进了沈阳某银行,事后他总觉得心里不托底。思前想后,他到另一家银行咨询办理理财业务的有关事宜。那家银行的负责人了解了沈阳某银行的办理理财业务手续的过程,立即警觉起来:沈阳某银行这种业务不正常,十有八九存在猫腻!
      这个信息很快反馈到沈阳某银行,银行方面马上调查,发现有人盗用一楼大厅柜员的工作卡号和交易密码,以代发工资名义往外转款,嫌疑最大的就是尚红伟。
      银行方面对尚红伟采取扣留措施,并向沈阳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2006年5月9日晚上10点,经保分局王雪财局长、李洋副局长、刑警吴民大队长率人进入沈阳某银行,正式介入尚红伟案件。
      尚红伟失去自由的刹那间,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2005年7月5日到2006年4月27日,有多少名客户存进沈阳某银行多少笔钱,每一笔有多少钱,他每一次转走多少钱,一共转走多少钱,尚红伟心里清清楚楚。他打定主意,宁死不认账,反正每次转款都没有流水,谁能查清楚?
      警方依法搜查尚红伟办公室,在抽屉里找到转款的存根,通过存根,从微机中调出储户的信息。储户存款是办理理财业务,但款却转到尚红伟的信用卡里!初步掌握了尚红伟的“底牌”,刑警高建楼和他正面交锋。
      尚红伟咬牙顽抗,只强调自己是无辜的,奉公守法,从没干违法事。高建楼不紧不慢地举出一个储户的名字,说:“这笔钱是储户李某存进银行的,不到一星期,就转到你的名下。这笔钱哪去啦?说清楚!”尚红伟一听,当时就冒汗了,沉默了一会儿,承认有这回事,钱转出去投资办企业去了。
      审讯一直持续到5月10日凌晨4点,举出一个储户的名字,尚红伟就交待一点。就像挤牙膏一样,陆陆续续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168万元大案彻底查清了

      刑警向分局呈报对尚红伟实行刑事拘留,分局很快批准。5月10日上午,尚红伟被送进看守所。
      刑警马不停蹄,全面调查尚红伟涉嫌挪用资金案件。他们兵分两路,一路走访被害人,一路查银行对账单。综合各方面信息,办案人员查清尚红伟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尚红伟在2005年7月至2006年4月间,利用私自盗刻的“沈阳某银行理财专用章”,通过辽宁某保险公司职员于某、姜某等人为其介绍客户,以为客户办理理财业务为由,吸纳储户。然后尚红伟利用职务便利,盗用沈阳某银行职员李某、苏某的工作卡号和交易密码,以代发工资扣款非即时入账形式,将李某等8位储户共10笔存款合计人民币168万元,分12笔秘密转移到尚红伟本人持有的三张信用卡上,在其他地方提取现金。其中除杨某12万元、王某5万元已于案发前返还储户外,其余151万元全部使用于经营性活动当中。
      刑警还进一步查明,这151万元钱,尚红伟用于个人炒股及投资80余万元,给前妻3万元,借郑某10万元,与裴某合伙投资燃料油厂15万元,与四川绵阳黄某、内蒙古包头李某等人融资,投入37万元。除此之外,全部被尚红伟挥霍掉。
      接着刑警多路出击,追查尚红伟赃款下落。他们北上内蒙古包头找到李某,李某承认委托尚红伟融资,但血本无归,李某本人也成了穷光蛋。四川绵阳的黄某从尚红伟手里融资,也没赚到钱。至于尚红伟和裴某合伙办的燃料油厂,从投产就半死不活,几乎没见过回头钱儿。
      一直忙到2006年7月24日,尚红伟一案侦查终结,共追回部分赃款,加上从尚红伟手里追缴的60多万元股票,合计人民币83万余元。其余无法收缴。犯罪嫌疑人尚红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涉嫌挪用资金罪,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本案承办人李振波、张加伟两位刑警向分局交上侦查终结报告。

      本文“无言的结局”

      尚红伟案件在沈阳金融系统影响很坏,很长时间谁也不爱谈及此事,毕竟不是什么光彩事儿。但尚红伟还是有一些能量,在一定程度上差点改变了案件定性。
      公安机关在向检察机关呈请批准逮捕尚红伟时,有人竟把批捕尚红伟的原因定为私刻公章。这个玩笑开得有点过了,按刑法规定,如果尚红伟仅因涉嫌私刻公章被批准逮捕,那么法律对他的惩罚势必减轻。事实上,尚红伟身为国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资金,进行经营活动,从中谋取利益,而且挪用数额巨大,时间长达半年以上不还。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但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检察机关个别工作人员竟以区区“私刻公章”掩盖“挪用资金”的真相!
      消息传到沈阳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分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非常气愤,他们无法接受检察机关对尚红伟批准逮捕的原因竟是“私刻公章”!
      刑警高建楼和检察机关据理力争,尚红伟利用沈阳某银行综合柜员的特殊身份,多次挪用储户资金达151万元用于盈利活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私刻沈阳某银行理财专用公章,只是他挪用资金的辅助手段!
      高建楼又到沈阳某银行重新调查,重做笔录,取得尚红伟涉嫌挪用资金的详细证据,再次向检察机关呈报对尚红伟批准逮捕。
      最后,尚红伟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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