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创建平安家庭、建设和谐沈阳,广大妇女的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是关键所在。近年来,沈阳市公检法司机关尤为关注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各区县公安局派出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纷纷出招,使广大妇女着实受益,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和平区:社区民警消暴力
摆脱暴力阴影是一些经受家庭暴力却无法摆脱现状的妇女们的共同渴望。针对家庭暴力和侵害妇女儿童案件逐渐增多的特点,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南湖派出所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方法。
在工作中,南湖派出所要求社区民警深入社区,经常与居民沟通,认真了解妇女、儿童的生活情况,以社区警务室为平台,以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反家庭暴力宣传,在社区内营造反家庭暴力工作氛围,使居民在思想上产生防范意识,提高妇女的人身权益。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过程中,南湖派出所干警在说服教育的基础上,还通过法律的震慑作用,使施暴方畏惧法律进而放弃使用暴力。对于情节严重、接受教育仍无悔改意识的施暴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在家庭出现暴力问题苗头时,社区民警及时介入,及早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认真宣传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消除法律理解上的偏差,使当事人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后果。同时,从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将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2004年的一个晚上,东北大学附近的一对夫妻报警。因丈夫外出吃饭回家后睡在沙发上,妻子要其回屋睡觉,丈夫不同意,妻子由此认为丈夫在外有不良行为,双方吵闹起来。情急之下,丈夫动手打了妻子,妻子委屈得竟要跳楼自杀。民警焦奇同志将双方带回所内,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分析矛盾的起因,指出女方不应无根据怀疑丈夫,造成对方逆反心理产生矛盾,同时也严厉的批评男方缺少沟通,大男子主义,不该动手打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解,双方破涕为笑,携手走出派出所。
大东区:“绿色通道”便维权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上园派出所非常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开展,成立了由所长、教导员担任组长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首接首办责任制度》、《单亲家庭走访制度》、《开辟妇女儿童绿色服务通道的决定》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妇女儿童来所办事有专人管,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有专人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有专人做”的良好格局,开辟了一条妇女维权绿色服务通道。
为了使妇女儿童到派出所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派出所专门开辟了妇女儿童绿色服务通道,每天由一名民警站在派出所门厅,迎接并引导到派出所办事的妇女儿童,直接送到需要办理事项的办公室,并由下一位民警负责接待,优先进行办理。这样就保证了每一位来所办事的妇女儿童都不用排队、不用等候,而且始终会有一名民警在身边陪伴,直到他们满意离开派出所。
苏家屯区、沈北新区:三级网络施援手
妇女维权,需要社会的关注,更需要妇女自身学会掌握法律武器。沈阳市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妇女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分别建成了区联络部、站、点,形成了全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为广大妇女指点迷津,依法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沈北新区与区妇联共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并使全区三级援助维权服务网络达到了“五有”,即:有机构网络、有专职人员、有制度规范、有载体、有工作成果。在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中,沈北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13个乡、镇、街的法律援助联络人员及自愿者,向贫困家庭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妇女权益维护材料5000余份。众多妇女在活动中受到了启发,懂得了应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苏家屯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三级网络后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联络部、站、点的任务、职能和责任,以及操作程序,赋予了他们法律援助的职权,改变了过去只限于解答咨询、沟通信息等状况,成为对受援助者行使初审权和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引起法律援助后果的一个实际工作部门。网络格局形成后,苏家屯区在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实行法律援助申请人报告单制度,即要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经法律援助联络点初审后,实行层层上报,克服了过去凡是请求法律援助都到法律援助中心,出现职责不明白的现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点作用。同时,在抓好日常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还与区妇联建立联系卡制度,当部分妇女因家庭暴力受到伤害找到妇联时,区妇联将发给当事人一张免费咨询卡,当事人持卡到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咨询,对符合援助条件需要诉讼的,及时指派律师为其代理。
铁西区:“三八”合议庭了争端
法律武器是维权的威镇法宝,很多妇女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想维护自身利益却不知道从何入手。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考虑到广大妇女的弱势,于2001年专门在民一庭成立了维护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的“三八”合议庭,让“维权”意识遍及铁西每一个角落。
“三八”合议庭成立后,利用宣传栏、板报、宣传单介绍合议庭的收案范围,主要职能和法律常识,定期在法院门前进行大型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同时,“三八”合议庭同驻区启工、云峰街道办事处结成对子,通过定期“法官进社区”形式将“三八”合议庭的服务意识和宗旨,以及广大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宣传到位,并留下联系方式,使妇女遇到难题时,能够及时得到合议庭的支持和帮助。
铁西区一位妇女被出租车撞伤,却想放弃维权,原因是她认为打官司很难。当她听到“三八”合议庭的宣传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打了电话,没想到经过取证调查后,“三八”合议庭很快立案并审结,为她守护住了自己的权益。这位妇女在得知结果后,感动地说:“建立‘三八’合议庭真好!”
法库县:送法入户解疑惑
维护好法律赋予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事关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安宁的大事。为了满足社会弱势全体特别是妇女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沈阳市法库县司法局法律援救中心制订了“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妇女维权”长远规划,定期安排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为妇女提供无偿地法律服务。
针对部分妇女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县法援中心加大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普及力度,先后开展广场咨询、以案释法图板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入户”,“送法下乡村”等活动。多次组织法律援助人员进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单位,宣传妇女保障法的相关知识,并将2万余封“无钱诉讼何处求,法律援助解忧愁”的公开信,发放到全县妇女手中,深受广大妇女的欢迎。
为进一步倾听妇女呼声,了解妇女意愿,解答妇女法律疑问,解决妇女的困难。2006年4月,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293个法律援助妇女维权中心户,每户发放31本法律书籍,涉及64部法律法规,供广大农村妇女借阅。此外,中心户长几十位妇女解闷解答法律咨询,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
五年来,县法援中心共组织或参与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1万余份,展出妇女维权图板22块,接待“三访”妇女43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