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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赔2千万 客轮迷路惹大祸
      
    作者:翟丙军 本报记者 高亮 (2007年3月2日)

      大连某海运公司一艘滚装轮在行驶到长山岛附近海域时,误闯进了养殖区,这把养殖区内夏威夷贝吓坏了不说,还把台筏撞得七零八落。遭受损失的养殖户当即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连某海运集团赔偿2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截止昨日,大连海事法院组织的海上损失鉴定工作已经结束,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客轮误闯养殖区后“扬长而去”

      春节前夕,一艘滚装轮在大长山岛修造厂进行维修后出厂,返回大连港。途中闯入了一片养殖区。据该滚装轮的船长事后回忆:“由于当时海上刮着7级左右的西北风,海上翻起白浪花,加上夕照阳比较扰乱视线,所以就没看清海面上的浮漂。”滚装轮刮碰到养殖台筏后,闻讯赶来的养殖户驾驶着渔船追上了该轮,要求该轮停下来,但是该轮并没有停止航行,而是径自返回了大连港。
      事后,船长在接受法院调查时表示:“当时我轮一直是在航道上航行,并没有偏离航线,是他们的养殖筏占用了航道,所以我们没有停止航行。”
      4家养殖户没有拦截下滚装轮,但记下了该轮的舷号,于次日向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提起了诉前财产扣押,申请法院扣押该轮。

      扣押客轮将导致千名旅客滞留

      法院接到诉讼后,当天便赶到出事海域。然而,法院在扣船过程中却意外地发现,这艘准备发往烟台的滚装轮上,已经上满了旅客。此时正赶上春运期间,客运站早已经预售了七天的船票,如果将该轮扣押,将导致大量旅客滞留大连港,无法回家与家人团聚。
      对此,法院认为,按照海商法相关规定,法院在扣船期间,允许被扣押船舶完成最后一个航次,而该滚装轮既然已经预售了船票,即有了社会公示效应。因此,该滚装轮今后七天的每一个航次,都算是法律所允许的“最后一个航次”。为了不影响旅客的正常旅行,不把事态进一步扩大,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后,达成一致,要求该轮在七天内提供相应担保金,如不能提供足额担保金,将于七天后扣押该轮。
      妥善解决了扣船难题后,2月2日,4名养殖户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连某海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为查明养殖户受损失情况,经原、被告双方同意,法院聘请了3家鉴定机构进行海上鉴定。截止昨日,各项现场取样工作已经进行完毕。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李琳庭长表示:“一旦鉴定结论出来后,将会尽快审结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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