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户无照促销商家被取缔
作者:本报记者 穆霖报道 (2007年3月23日)
本报讯 今年一到三月期间,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省范围内大中型商业企业和城镇消费集中的经营场所进行了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专项整治,在整治活动中,374户无照促销商家被取缔。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零售商八种违法违规的促销行为,如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形象的行为;在促销活动中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在促销活动中利用虚构原价打折,利用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等行为。
截止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1.2万人次,检查各类零售商家10.7万户,12315网络共接到各类有关零售商促销违法行为的申诉90件。通过检查,全省工商机关共发现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55个、存在经营资质问题33个、违法促销广告80个、涉嫌霸王条款问题的14个、其他违反促销规定的行为16个、取缔无照从事零售商促销活动的374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共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8件,取得阶段性成效。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各地工商部门在进行整治的同时,还向经营者宣传由省工商局制定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通告有问题的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自查自改,同时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暗访调查,打击重点违法违规促销行为。如果发现相关线索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