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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峰书记强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影响辽宁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查研究”课题顺利推进
    作者:国强 (2007年4月11日)
      本报讯 日前,省委政法委召开“影响辽宁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查研究”课题推进会。李峰书记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这一重大课题研究任务。
      “影响辽宁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查研究”课题是由省法学会申报、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的软环境建设研究课题,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峰同志亲自担任课题主持人,省法学会负责组织协调,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等17个省直部门共同参与。
      本课题的任务是围绕省委确定的全面振兴辽宁、构建和谐辽宁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对2005—2006年全省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发生的集体访案件进行系统的调查、分析、研究,找出发展变化的规律和特点,综合分析研究群体访事件的原因,查找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上的薄弱环节,总结处置群体访的成功经验,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群体访事件的工作对策。2006年9月11日召开课题启动会,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凌秉志对该课题调研方案作了说明,李峰书记作了动员讲话。这次推进会是又一次动员会,目的是交流前段工作情况,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确保课题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李峰书记在讲话中对前一阶段中心调研组及各专题调研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现在是进入课题研究最重要的阶段,大家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这一重大课题研究的重要性。当前,矛盾纠纷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第一位因素。我省的信访工作形势不断好转,但相关利益冲突非常突出,信访、群体性事件居高位,社会稳定压力大。群体访表现一个层面、一个地区,反映的内容涉及全局,解决这个问题可能引起新的问题,从构建和谐社会、协调各方面关系看,这个课题非常重要。另外,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亟待加强完善。大量矛盾发生在基层,要从源头处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但目前解决利益诉求的渠道不畅,没有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只注重当前问题、个案,缺乏理性思考、系统研究,习惯于运动式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是新时期的民生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生工程,是对群众利益最有效最直接的保护,不仅是稳定问题,实际是对群众的态度问题,是政治问题。充分认识和搞好这个课题研究,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事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辽宁的进程,是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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