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加热器产品近两成不合格
作者:本报记者 穆霖报道 (2007年4月20日)
本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人力对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广东、湖南、江苏、安徽、上海、山东等7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市场占有率较高,产品抽样合格率均为100%。但部分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45.5%,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室内加热器分为红外辐射加热型和对流加热型两大类。主要有红外石英管取暖器、红外卤素管取暖器等品种。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23-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和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对室内加热器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偏差、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14个安全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