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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山脚下擒逃犯
      
    作者:陈锡贤 本报记者 高亮 (2007年4月25日)
      本报讯  4月7日,在高山脚下连续蹲守4昼夜,抚顺警方终将涉嫌伤害罪外逃近10个月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归案。
      2006年6月中旬,家住抚顺市顺城区的无业人员方某得知,岳父与同村的邵某有矛盾。6月17日下午,方某纠集另两人携带凶器窜至马金村将邵某暴打一顿,致使其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害。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会元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经调查核实,确认居住抚顺城街的方某是犯罪嫌疑人。当民警赶赴其住处传讯时,发现方某已逃跑!派出所多次组织抓捕未果,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2007年2月,会元派出所接到居民举报:方某在长春市开歌厅。教导员门连伟率民警花蕾驱车直奔长春市,但经多方调查,获悉方某已将歌厅外兑,并且已逃离长春回抚。为尽快将其捉拿归案,所领导带领民警花蕾深入抚顺有关社区调查和走访与方某相识的知情人,挖掘线索。在通讯和技侦部门的支持下,获知方某已潜回抚顺城高尔山下一居民楼隐蔽藏身。
      4月4日,所长梁良率民警花蕾在高尔山脚下严密布控,实施全天候架网蹲守。4月7日晚8点40分,民警们见一中年男子朝高尔山下一住宅楼走去,他们定睛观察,确认该人正是逃犯方某。于是他们便秘密跟踪其后,方某刚步入家门,梁良、花蕾一个箭步冲上去大喊一声:“我是警察,不准动!”此时,方某拼命挣脱与狂喊:“我没做犯法的事,凭什么抓我?”民警们严词正告:你是涉嫌伤害罪外逃的方某,为啥抓你你清楚。此时,方某再无言可答,束手就擒。
      经审讯,方某对打人致伤和案后外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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