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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国家卫生部印发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从200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规范》的第十八条中标明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和保质期等内容。
    “问题”湿巾伤害到你了吗?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吕洪洁 文/摄 (2007年4月6日)

      湿巾,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都会用到。近日,本报接到了一些消费者关于湿巾的投诉,说在一些超市里销售的湿巾与国家在这方面的规范相违背。本报随即就此进行了一次市场调查。记者在沈阳市内的几家大型超市走访时发现,确实有很多在标签和说明书中赫然标有“消毒”、“有效杀菌”字样的湿巾产品仍在售卖之中。

      “消毒”“杀菌”湿巾仍在销售

      记者在沈阳某大型超市的湿巾柜台上看到,一款售价为3.40元的“心相印”卫生湿巾的外包装上印有“对化脓性球菌、肠道菌、致病性真菌杀菌率达99%。该产品宣传的如此强大的消毒、杀茵功效难免让人产生怀疑。与此同时,记者在另外一家超市的湿巾柜台上看到了由沈阳纳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丝柏湿巾,在湿巾的外包装上赫然标着“消毒护肤型”的字样。其他的湿巾产品上也大都存在着对消毒、杀菌功效的宣传。

      商家玩起了文字游戏

      记者就此对几个湿巾生产厂家进行了采访。多数的厂家表示在产品的宣传上确有不当之处,但一些企业也声称自己的产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北京一帆清洁用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针对他们生产的一帆卫生湿巾、一帆消毒洁肤巾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们援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四条的规定,辩称自己的产品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标注的所谓的杀菌、抑菌是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
      但是,当记者细致地查看由国家卫生部印发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时候,发现了很大的出入。《规范》的第十四条注明:抗(抑)菌剂最小销售包装标签除……”在这里厂家把“抗(抑)菌剂”简化成了“抗(抑)菌”,“剂”字在这个过程中被省略掉了,一字之差将湿巾划进了“抗(抑)菌剂”的范畴。当记者就这个问题向该厂的有关人员咨询,提出“湿巾”与“抗(抑)菌剂”根本是两种不同类别的物质时,厂家竟然这样答复:“照这么说,湿巾没法生产了!”

      夸大宣传误导消费

      在该产品说明书上,记者还看到,该产品声称“对化脓性球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致病性肠道菌如大肠杆菌有杀菌作用”的字样。厂家的解释为他们之所以这样标注,是因为他们有相关方面的检测报告。当记者拿着该厂传真过来的检测报告与国家出台的《规范》做比较时,问题又出现了。
      从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做的检测报告中记者看到,该品牌的湿巾鉴定结果为:卫生湿巾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平均杀菌率为96.36%;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菌率为96.99%;卫生湿巾置37摄氏度恒温存放90天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平均杀菌率为91.04%。一行小字特别说明,检测结果仅对送检样品有效。
      检测报告中仅有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的检测,而该湿巾产品的说明书宣称的“对化脓性球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致病性肠道菌如大肠杆菌有杀菌作用”,人为夸大了产品的杀菌范围,存在误导消费的嫌疑。

      消费者对“消毒”过分信赖

      在一家超市的卫生用品柜台前,一位正在挑选湿巾的女士表示:“对湿巾产品上的‘消毒’、‘杀菌’功能很在意,购买的时候都会看一下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因为很多时候,不用水和香皂就用湿巾来代替,而往往用湿巾擦完以后就以为很干净了,就会用手直接接触一些入口的食物或是餐具。”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家庭日常生活或是出差旅行时,很多的人都习惯性的使用“消毒”湿巾,以为脏的手或东西用所谓的“消毒”湿巾擦一擦就会干净,其实不然。目前市场上“消毒湿巾”的产品分两类,一类湿巾不但自己被消毒,同时对别的东西也有消毒的功能。但是消毒的功效有限,只能起到清洁、卫生的作用。另一类是产品本身是被消过毒的,但是被消过毒并不意味着它就能消毒。其实不具备对其他物品有消毒功能的,用这种湿巾擦手,并不会对手上的细菌起到杀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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