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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召回覆盖率将达到80% 不合格食品“无处可逃”
    我国首部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出台 农村食品安全成今年专项整治重点
      
    作者:本报记者 王晶报道 (2007年5月16日)
      本报讯 我国第一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国家专项规划——《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几天前正式公布实施,这是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五年发展的战略部署。《规划》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环保、科技、商务、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规划》的实施,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领域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
      为便于对实施成效的评估考核,《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发展目标的具体指标。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订出了“十一五末期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框架,充实了国家维护食品安全的标准体系。有关食品召回的大面积普及成为其中的亮点,《规划》中提出到“十一五”末期,食品召回要达到80%的覆盖面,这将使不合格食品“无处可逃”。此外,《规划》中还提出,到“十一五”末期,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全国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
      在《规划》中,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市(地)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0%;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归口产品检验能力达到100%,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5%以上;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由目前的30%提高到80%等种种明确指标直指“十一五”期间有关药品安全的发展目标:逐步完善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体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减少药品安全事故。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规划》发布的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同时公布了《2007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要求,集中整治生产加工环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并展开专项抽查。从食品添加剂到畜产品,都要建立严格的食品标准、检验体系、认证体系及可追溯体系。《方案》还特别提到农村的食品安全,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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