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协管干部力度大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报道 (2007年5月16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阜新市委政法委获悉,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大市委政法委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干部队伍。近日,阜新市委政法委经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联合出台了《关于阜新市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管理等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对市委政法委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全市政法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直政法部门县级和副县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市直政法部门县级后备干部。关于全市政法部门录用和调入干部问题,该《意见》规定:市直政法部门及各县(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录用及调入人员必须由市委政法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