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认证机构越来越多
“这‘牙防组’被撤了,可牙膏包装上的验证机构怎么反倒多起来了?‘××口腔护理研究院’又是啥啊?”昨天中午,在沈阳的家乐福超市北站店里,消费者马女士指着某款知名品牌牙膏的包装,显得有些困惑。
在乐购沈阳皇姑店里记者发现,如佳洁士牙膏、乐天木糖醇香口胶、冷酸灵牙膏、两面针中药牙膏、魄力无糖香口胶等,在其包装上已经难觅“牙防组”的踪影。
一家超市的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标有‘牙防组认证’标志的牙膏、香口胶已经全部撤柜,近期上的货也都换了新的包装。”
可在走访沈城各大超市后记者发现,众多牙膏和口香糖的外包装上并没有因为“牙防组”被撤销而干净起来,相反仍在继续打着各种各样的“认证牌”——“××医学会验证”、“××权威验证”……众多的认证单位让消费者有一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除此之外,记者还看到几乎每种品牌的牙膏上都标有该种品牌的专业口腔研究院或护理中心,且在用字上都显得小心翼翼,不是“认证”而是“验证”。
众多“认证”看着迷糊
在超市中购买牙膏和沐浴露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在家乐福超市,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其中超过六成表示会在购买此类产品时留心质量标识,但对于一些质量认证、机构名称的具体含义却都说不清楚。
“上面的标志这么多,名字又很拗口,我也不知道是干啥的,反正应该很权威吧。”40多岁的刘大姐这样说。
消费者陈先生则说:“我基本不会看那些,只有比较特殊的,比如一些专利产品才会关注。我觉得咱们国家质量行业太不规范,没什么用,自己尽量注意点呗!”
说起最近关于“牙防组被撤”的新闻,消费者赵女士快人快语:“以前我特喜欢吃‘乐天’无糖香口胶,尤其是上面‘经全国牙防组认证’这句话,让人觉着特可信。可前几天看新闻才知道这个认证机构并不合法,怎么能这么糊弄老百姓呢!”她还指着旁边货架上的牙膏,“你看看现在上面的这认证那认证的,看着就迷糊。”
“权威机构”都无认证资格?
在沈阳家乐福超市北站店,记者购买了三支不同品牌的牙膏,包装上“××口腔学会”、“××牙科联盟”等字眼虽然印刷的不是十分醒目,但却足够吸引消费者的眼球。难道这些机构与全国牙防组不同,真的是具有认证资格的权威认证机构?
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目前国家认监委下属的认证机构只有179家,而牙膏外包装上所常见的各种医学会、研究院等等根本不具有任何认证资格,它们所做的验证,也根本没有准确的标准。
“认证风”背后是诱导消费
尽管牙防组已被撤销,但牙膏生产厂家却依然在打“认证牌”,其中原因何在?记者在沈阳市北三经街上的一家超市中看到,单纯从价格上看,认证过的牙膏与没认证过的相比,并不占价格优势,但超市的销售人员却告诉记者,有认证的牙膏始终比没有认证的牙膏好卖,超市平时进货中,认证的牙膏要比没有认证的牙膏数量多好几倍。
一位有着多年临床经验的牙科医生告诉记者:“其实,牙膏的功效从来没变过,主要就是清洁口腔,其他功效都是辅助的,起的作用都很小,包装上写的诸多功效更多的是商家的一种宣传策略,而某些机构的认证,正好满足其需求。”
“我认为做认证只是个噱头罢了。”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说:“自己说自己的产品效果如何好,消费者肯定不会轻易相信,而由认证机构说出来效果就大不一样了。加上这些认证机构都冠以‘国字号’头衔,消费者潜意识里对于这些机构具有习惯性的高信任度。说白了,牙膏厂家忙着给自己的产品做认证,就是为了让消费者多多消费。”
“牙防组事件”凸显监管缺失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王占平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牙防组”没有认证资格,那么其认证行为自然就是无效的。由于不具备资格,就没有相应的部门来对其进行监督,也不能对其人员、设施进行评估。牙膏产品也不同于保健品、药品等,各有对应的监控部门,类似“牙防组”这样的组织,恰恰在这个真空地带进行了不合法行为。
针对多家机构做认证的现象,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认为,这些机构的认证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等是两码事。绝不是有了这种认证,产品就能达到这类功效。“这种认证像是明星做广告,只是用所谓的权威部门替代了明星。原则上还是通过关系、花钱来做的,这是很不规范的。”
辽宁正时律师事务所张立刚律师表示,出现“牙防组”非法认证的根源在于政府监管体系的缺失。“‘全国牙防组’,听着挺权威,打的旗号越高,越是没人敢碰。而现在这些动辄冠以‘中华’、‘全国’、甚至是‘世界’的认证机构,更是说明多数厂家仍在走靠虚假认证树立权威的老路。”
张律师还介绍,早在1991年,国务院83号令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建立了认证制度。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监督法》中关于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也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这些条款对于某些机构还存在着可操作性不强,这是因为在立法上还存在很多空白。
新闻链接——全国牙防组事件回顾
2002年起,全国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进行认证。
2005年6月,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而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
2007年4月30日,卫生部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防组。
感言——唐僧、鸟人、“牙防组”!
□ 其水
网络上有句流传甚广的名言,“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他还可能是唐僧;插着翅膀的也不一定是天使,那是鸟人!”在这里不妨套用一下——有认证资格的未必是权威机构,还可能是“牙防组”!
一个存在了19年之久的“认证机构”被撤销,那些曾经以顶着它的标志为荣的数以万计的产品也在一夜之间改头换面,这多少有些讽刺意味。
“牙防组”黯然退场,但由它引发的“后遗症”却在持续发作:面对似是而非的“认证”,面对真真假假的“推荐”,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感觉愈发茫然——商品鱼龙混杂,权威认证缺少“公信力”,今后究竟还能相信谁?因此笔者认为,与撤销“牙防组”相比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恢复普通消费者对于“权威认证”的信心。
维护市场的公正和秩序,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离不开消费者协会等群众团体的共同努力和媒体的广泛监督。政府的有效监管则是前提。只有有力的监管,才能保证各市场主体自觉负起职业责任,最终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当务之急应是从这起事件中找出管理漏洞,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亡羊补牢,重新塑造“权威”认证的公信力,赢得消费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