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新闻
  • 记者行动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新闻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零风险”、“投资加盟,稳赚不赔”、“暴利狂赚”……面对这样的加盟宣传,你是不是已经动心了?“十个加盟九个坑”,这是人们概括特许经营行业的一句话。本月初,我国首部针对特许经营的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开始实施,但记者调查发现,不规范的情况仍然存在
    加盟“大甩卖”的另一张脸
      
    作者:本报记者 王淇 (2007年5月23日)

      【讲述】
      “加盟”惹了一肚子气

      看着身边的几台干洗设备,沈阳的李先生始终愁眉不展。原本十足的创业信心,现在已经消散的干干净净。
      李先生的工作比较稳定,妻子原来也在商场工作。自从有了孩子后,闲不住的妻子一直想自己干点什么。从去年春天开始两人就一直盘算着选个什么项目好,相关的信息着实没少看。恰好这时有朋友推荐了一个特许加盟干洗店的项目,说干洗回报快、利润大,而且有现成的特许加盟品牌,操作起来简便易行。
      李先生说:“当时最吸引他的是选择特许加盟之后自己根本不用怎么费心,办手续买设备都有人帮忙,开张之后只管经营就行了。”于是,李先生的干洗连锁店很快就顺利开张营业了。同很多加盟商一样,李先生夫妇对自己如此顺利地开了这么一个店都感到有些兴奋。
      但好景不长,加盟总部提供的据说是韩国进口的干洗设备开始时不时地出问题。起初加盟总部联系负责设备组装厂家的技术人员进行了修理,李先生也没有在意,但之后,几台机器的状况不仅没有好转,毛病较之以前还越来越多了。干洗行业靠的就是设备,设备老出问题,店里的生意难免受到了影响。在与加盟总部和厂家来来回回的交涉中,李先生惹了一肚子气,也失去了耐心。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先生准备以这些设备为抵押向银行贷一笔款,于是请来一位懂设备的朋友,看看这些设备是否可以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朋友的话却让李先生吃惊不小,“他说好像没有基本的标识,换句话说,这些设备可能是‘三无’产品。”“我知道现在国家出来了一个条例,就是规范特许加盟的,早就应该治治那些骗人的加盟公司了!”李先生说。

      【解读】
      “两店一年”卡住欺诈

      李先生所盼望的条例是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个针对特许经营的行政法规。
      记者翻看这部共计五章三十四条的条例,发现其最大的特点是“着重规范特许人的行为”,其中不乏一些亮点。

      不具备“两店一年”  重罚

      一边忙开业,一边忙加盟,靠加盟商替自己抬高知名度,这是当下许多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惯用模式,而今后,这种“空壳”的模式将是违法行为。
      《条例》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至少拥有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活动。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国务院法制办人士指出,违反者不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假宣传  重罚

      按照《条例》规定,“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违反者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须披露12项 信息

      记者了解到,以前发生在特许经营领域的不规范现象,很大程度上源于特许商和加盟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为此《条例》专设“信息披露”一章,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许人应在订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合同文本、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并明确规定了特许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特许人商业信誉记录、经营资源、服务能力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等12个方面。
      此外,特许经营实践活动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和纠纷,都与特许经营合同不够规范有直接关系。《条例》也从3个方面对规范合同做了规定。

      上网可查特许商  真伪

      李先生说:“当初他在掏加盟费时,对特许商的真实身份并不是很了解,一方面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另一方面也因为自己这方面的意识不强。”
      依照《条例》要求:“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市场计划书等。未备案者,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条例》实行之日起1年内,即明年5月前必须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调查】
      网上“致富”信息随网可见

      昨天,记者打来某门户网站的商讯栏目,发现招商广告密布,而且纷纷打出诱人的加盟条件。这些招商品牌,普遍都表示是“历史悠久的国际名牌”。而在另一些加盟招商的网站上,“加盟零风险,一年可收回成本,3年利润翻番”、“投资加盟,稳赚不赔”、“两万元投资,送全套设备”等在《条例》中禁止的宣传随处可见。
      据了解,如今不少特许企业都将宣传的阵地放在了成本低廉且方便的网络,但这也在无形中给一些投机商提供了可乘之机。由于网上连锁加盟项目鱼龙混杂,圈钱骗人的项目并不在少数。
      记者随意拨打了几个加盟电话,对方几乎全部表示愿意邮寄资料和宣传片,并不愿意提供实际的店面参观。一家提供零折扣服装的连锁机构,甚至只需提供一些资料和详细的地址即可免费供货。
      “零费用加盟”,这样的宣传无疑充满诱惑,但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零费用加盟其实名不副实。记者先是拨通了一家以打出“零费用加盟”的服饰公司王经理的电话,她表示,其旗下的品牌是不收取加盟费用,但是必须以“吊牌儿价”购买3万元货物,也就是让加盟商以零售价格购买3万元服装。
      据了解,一个加盟项目需要有投资回收过程,至少要经营1年至1年半之后,才有盈利的可能。因此对于这些声称收益率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宣传,我们不得不打上疑问。
      有专家提醒,网上的加盟项目有很多是动机不纯的,往往是披着连锁加盟的外衣卖设备、甚至是搞传销,实属商业欺诈行为。另外,还有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商家,为的是销售其自身库存积压多年的商品。

      【建议】
      加盟需要细甄别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建议,那些想加入加盟连锁行业的投资人,面对夸张诱人的介绍,一定要进行进一步的深度考察,不能轻易相信网上广告的一面之词。说得越动听往往越是不可相信,多半是假的。另外,在签订特许加盟协议时要慎重,以规避风险。
      另外,专家建议,即便是面对正规加盟项目也应谨慎对待,要看这个项目到底有没有市场,一些表面上看起来很好的有个性、有潜力的项目,经营起来不一定红火。因为再好的产品都需要有市场需求才能生存,加盟这个项目要看是不是适合自己,适合周围的消费群体。有一些市场竞争很激烈,或者已进入成熟期、不再是朝阳期的产品,尽量不要选择,另外,还有一些产品或项目是昙花一现的,如十字绣,不是生活必需品,当时流行于青少年之中,可能很快就被时尚的人们抛弃了,很多加盟商还没来得及收回投资,这些商品就已经被市场淘汰了。

      资料——什么是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100多年前兴起于美国。所谓特许经营,指特许人将自己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即加盟者),被特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制定的统一业务模式下经营,并支付特许人一定费用。
      特许人利用加盟者的资本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加盟者利用特许人的品牌、技术和管理经验,减少入行成本,降低创业风险,有利于实现“双赢”。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