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某将他人扎伤致死之后,他的母亲和8位朋友犯了糊涂,不仅没有规劝其投案减轻处罚,相反帮助其逃匿。这样炽热燃烧的亲情和友情,却没有为王某指出明路,而是让他们自己都迷失了方向。昨日,从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简单的案件又牵涉进了多人。
琐事伤人逃跑 沿途告知数人
去年8月1日12时30分许,王某(已判刑)在锦州市凌河区某小区,因琐事将他人扎伤后打车潜逃回阜新。此后,伤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在逃跑的途中,王某将此事告诉了同在锦州打工的老乡小鹏,并让小鹏删除了两人的通话记录与信息。
接着,王某又给其母亲杨某打电话,让其到阜新某宾馆门口见面。王某到阜新与其母亲见面后,将在锦州扎人的事告诉了母亲。15时30分,王某与其母亲分手后来到其朋友小龙家中,把在锦州扎人的事告诉了小龙和当时在小龙家的5位朋友。
众多朋友知情 纷纷错上加错
在小龙家时,王某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踪,用一位朋友的电话和在锦州的小鹏联系,问小鹏探听到的关于伤者的情况。在小鹏告诉王某其在伤者同学口中得知伤者已经死亡的消息后,王某让小鹏删除了两人手机里的通话记录与信息。
王某将伤者的死讯告诉了在小龙家的几位朋友。在明知王某已经在锦州扎死人的情况下,几位朋友商量让王某赶紧逃跑,其中小特和小龙各向王某提供100元钱,小浩提供10元钱,小博将王某作案用的弹簧刀拿回家中藏匿,并将王某作案时穿着的粘上被害人血迹的衣服拿到干洗店干洗。
订立攻守同盟 末了全部获刑
16时许,小龙又让王某去找小岩。小岩和其女朋友小涵在明知王某在锦州扎死人的情况下,安排王某在自家附近的小树林里与其母亲杨某和几名朋友见面,商量如何安排让王某逃跑。母亲杨某将1000元钱和一部手机交给王某供其逃跑时使用。小龙和小浩打车到火车站帮王某探风。接着,小龙等人又给王某购买逃跑用的衣服及药品、食品。22时许,王某带着众人购买的物品逃往沈阳。王某又与小博等人通电话,告诉其已经到沈阳,并商定了让几位朋友给凑钱,并将钱邮到沈阳的有关事宜。
最终,帮助其逃匿的8位朋友和王某的母亲,分别被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以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