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忙乱后的困惑
“都是计算机证书,你说究竟哪个更权威?”
昨天,沈阳的市民陈先生向本报记者诉说了他的苦恼。陈先生称,在大学的时,他通过的是教育部门设立的全国性计算机考试,毕业后找工作,应聘单位要求他去参加劳动部门的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在单位又被要求参加人事部门的计算机水平考试。
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劳动部门的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主要针对劳动者就业,是以应用为主,与国家职业标准、就业政策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衔接的实效性考试;教育部门设立的全国性计算机等级考试,是从教育层面,对计算机理论知识及基础能力进行的考试;而人事部门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进行的考核。劳动、教育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考试成绩,不能用于评职称,人事部门评职称组织的水平考试,也不能当文凭或职业资格证去求职。
在采访中,和陈先生有同样困惑的人并不在少数,很多被采访对象都对这种“证出多门”的现象表示困惑和不解。
一方面是困惑,另一方面却又是方兴未艾的考证热潮。近两年,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成为我国新生劳动力就业、上岗、创业的通行证,而一些适应人们生产生活需要所产生的新职业,更是受到人们的热捧。
所谓新职业,是指社会经济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全》中未收录的职业。我国自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立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以来,至今已公布九批共96个新职业。
新职业一出现,考证现象成为职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许多职场蓝领,甚至白领以此作为获得另一职业或岗位的出路。
“包拿证”的背后是什么
沈阳市民赵小姐前段时间看到一则计算机培训的招生简章,上面写着“保证通过率,并颁发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你说这会不会是骗钱的啊?”对于充满诱惑的保证,赵小姐心存疑问。另外记者也在一些计算机培训的招生简章中看到如“包拿证”之类的承诺。
记者了解到,一些机构或协会之所以热衷于职业培训和认证,纯粹出于利益驱动。记者发现,要想获得一个职业证,光培训认证费少的数百元,多的上千元。
“事实上,远远不止这个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说:“只要你报名参加,这些机构总想法让你交报名费、听课费等。”
另外“证出多门”的现象严重,仅计算机应用技能的认证,目前就有教育部、劳动部、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及协会、商业机构等组织的十余类数十种认证,考试培训费用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全国人大带代表王宁生分析了目前资格证市场的种种问题,主要包括:缺乏规范,证出多门,各部门、机构推出的认证种类繁多,认证交叉重复,证书的权威性难以判断;报考资格门槛随意降低,一些机构为收取更多的报名费、资料费和培训费,随意降低报考条件;认证内容不科学,一些机构所设置的认证考试与现实应用脱节;认证考试过程缺乏监督。许多认证培训机构用各种方法提高考生的“通过率”,出现种种“走过场”的认证考试,其实质是花钱买证。
是谁催生考证热潮
面对职场愈演愈烈的考证风,一些专家保持了应有的冷静。有的专家就指出,目前,西方一些市场经济发育完善的国家,职业证书主要通过市场检验和用人单位认可,根本不必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在我国,拿到新的职业资格证,并非“一证在手,走遍天下”,只能说明你掌握了某种技能。目前,国家虽然对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和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作了职业准入的限制,但涉及的职业只有87个,在很多领域,就业者根本无需“持证上岗”。
那么专家的话能否让“考证一族”安心呢?很多“考证者”有自己的看法,正准备报名参加营养师培训的陈小姐说,“实际上一些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上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招聘时侧重认‘证’,在工作中又重能力,这反映出用人单位择才方法缺乏科学性。因此,考证热要降温,用人单位的择才标准和方法要进一步完善,要把重点放在考查应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上,否则‘考证热’很难真正退烧”。
还有的“考证一族”认为,政府对社会上的培训机构要进行认真清理,不合法的要坚决取缔,要加强对培训机构教学过程的监控,确保考证培训有利于培养报考者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这样才能避免“全民赶考”却又“被证所累”的情况。
完善考证制度是关键
辽宁行政学院法律教研部副教授伊文嘉认为,职业资格证书要改变当前混乱的局面,必须尽快制定一个规则。
首先,一种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不能由某个部门、协会、机构随意认定,应集中管理权,消除滥设职业资格现象。健全职业资格管理制度,需要解决好管理体制问题,统一管理权。
其次,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体系,搞好分类管理。职业资格管理涉及社会各个领域,职业资格的设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各个行业的情况,统一规划设计,形成科学合理、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同时应用于多个行业的专业技术,不能再按行业分割,应当具有通用性,这样才能有效避免重复培训、重复考核问题的出现。应明确区分就业限制类职业和普通职业,依据其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的影响程度,确定不同的培训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
劳动部门应加快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严格执行鉴定的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规程,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形成培训、考核、监督有效分离的管理体制。对培训机构,采用自由竞争的管理办法,优胜劣汰;把考核逐步交给行业组织实施,发挥行业组织熟悉各职业特点,在制定职业标准上的优势,使考核环节成为提高培训质量的一个“闸门”,相关部门集中精力搞好职业资格体系规划、履行监督职能。
另外,一些专家认为,造成目前“证”出多门的局面,应该从劳动部门自身找原因。据了解,从劳动部新职业名称的发布到具体开始职业资格的认证,一般需要一年多的时间。这期间,职业标准的制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考核题库的准备都跟不上,新职业开发后,基础工作跟不上,给不规范中介组织提供了机会,他们利用这段时间组织非法的职业资格认证。专家建议,应加快新职业技术工作的开发,新职业的职业标准、教材、题库的开发速度应同步进行。
立法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过多过滥的职业资格考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前段时间当《就业促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我省一些法律界人士就提出,应通过立法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防止出现“全民赶考”的现象。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表示,现在就业中的“唯证书”现象突出,有证无能力能找到工作,而无证有能力却不一定能找到工作,结果导致假证泛滥。各种名目的上岗资格考试,一方面给就业者增加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不必要的职业准入制度阻碍了就业。此外,考试费、资料费等也增加了滋生腐败的环节。
辽宁正时律师事务所张立刚律师提出,许多工作其实不需要职业资格证书。对这部分岗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人为地设置就业障碍和为部分单位创收。
另外,还有的律师提出,目前职业资格考试已泛滥到逢岗必证、逢证必考的地步。建议在《就业促进法(草案)》总则中增加规定,界定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明确只有具有直接的社会危险性的职业才需要上岗证,取消各种没有必要的职业资格证考试。
针对《就业促进法(草案)》中有关“建立促进劳动者就业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的规定,几位律师都认为这可能导致“全民赶考”的局面,建议删除这一条款,从严控制政府设立职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