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 办案“规定动作”一个都不能少
作者:薛丽婷 本报记者 王莉 (2007年6月4日)
本报讯 近日,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公布《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规范汇编》(以下简称《汇编》)。为培养干警养成依法办案、照章办事的良好习惯,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干警的执法行为,逐步形成靠制度办事、用规范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对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及规定重新筛选、整理,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编制此《汇编》。
《汇编》详尽规定了从线索管理、案件初查、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到防范安全事故等所有办案环节中必须完成的“规定性动作”。每个办案环节一目了然,成为干警规范办案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