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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第12个“国际爱眼日”。街头淘来的“太阳镜”款式的确很酷,医院里让你甩掉眼镜的眼睛手术广告的确诱人。可又有几人考虑了镜片和广告背后的“目”前风险?本报在今年的爱眼日里,用法律的眼光来与您探讨“目”前的问题
    留心目前的法律“盲区”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 (2007年6月6日)

      “目”前隐忧一:“物美价廉”太阳镜热销夏季

      记者调查

      15元钱买个国际大品牌

      早上一出门,就感受到了刺眼的阳光。行走在酷夏的街头,路边的行人要么是打着遮阳伞,要么是戴着鸭舌帽,更多的人则是佩戴款式新潮、色彩斑斓的太阳镜。
      有人这样说:“就像夏天的清凉油一样,太阳镜已经成为夏天必备的物品之一。”无论是商场还是地摊,太阳镜不但可以避免太阳光的照射,而且可以张扬个性,由此受到新锐青年人的执着追捧。
      小美是位“朝九晚五”的公司白领。为了让自己的形象清新出众,小美共收藏了七八款太阳镜。有曾经流行的蛤蟆镜、宽边镜和时下流行的镶嵌镜。红色、绿色、蓝色、紫色等镜片色彩让她每次出门前煞费苦心。并不是她拿不准哪款适合搭配衣服,而是她不知道哪款眼镜对她的眼睛伤害得太深。一对桃眼的小美哭诉着告诉记者:“阳光照射得越强,越想戴太阳镜,可是戴一会儿太阳镜,眼睛就开始疼,还不住地流眼泪。现在,我一戴上太阳镜,就感觉眼前模糊不清,视力也在不断下降,不知道是不是镜片的问题。”
      记者仔细询问得知,这些款式新颖、式样漂亮的太阳镜,售价却低得惊人。小美对记者说:“这个国际品牌的太阳镜,开始要我180元钱呢,后来看我是老顾客才15元实价卖给我的。”
      记者在随后展开的调查中发现,随着温度的日益攀升,太阳镜已被摆放在店家显著位置,一些年轻的消费者因为其价格便宜,款式多样,纷纷购买。记者在不少个体经营太阳镜的流动摊点看到,他们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和验光设备,这些太阳镜有的标注是进口品牌,但价格低得惊人。一般要价在100多元的太阳镜,只需30元左右就可以买到;要价30元的太阳镜,几元钱就能搞定。
      为什么有些人在佩戴太阳镜后会头昏眼花?一位眼科大夫告诉记者:“一副合格的太阳镜必须能够阻挡紫外线通过,对不同颜色的交通信号具有良好分辨率,而且正规的太阳眼镜属于平光镜系列,屈光度严格控制在0.008度以下。但据市场调查,有近30%的太阳眼镜的屈光度超标,有的甚至高达十几度。戴这样的太阳眼镜就等于戴上了一副近视眼镜或远视眼镜,一个夏季过后就成了真正的屈光不正患者。而且廉价的眼镜镜片极容易出现色散等现象,长期佩戴这样的太阳眼镜会使人的眼睛感到疲劳,伤害眼睛。”

      律师说法

      对于购买假冒伪劣太阳镜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杨认为,一是商家如以次充好或以假充真,则是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二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如发票、信誉卡等,这是维权的重要证据。三是如果在街边购买无任何购物凭证的劣质太阳镜,那么首先卖家就不具备经营资格及固定经营场所,而消费者也不会有任何购物凭证,消费者在这种情况很难维权,所以切需谨慎。

      “目”前隐忧二:“开刀”治疗近视的未来路

      读者投诉

      开刀后的眼睛“很受伤”

      前不久,一位母亲来到报社向记者反映了这样一件事。
      “去年7月上旬,我们母女俩来到某医院咨询,准备为女儿做准分子治疗近视眼的手术……”李女士的女儿学舞蹈,模样很漂亮,可就是近视眼。负责接待的医生解释说:“准分子治疗近视眼,这种手术就是给近视眼的人摘眼镜,没有任何风险,一次摘不好,可以二次再重摘,手术只用几分钟,没有任何风险……”医生说的很轻松,让李女士信以为真,当即决定在这家医院做手术。
      术后发现,做过手术的人,术前眼睛度数在600以上的人术后视力都恢复到1.5,而她女儿的眼睛术前度数是230、视力是0.4,可是术后却只恢复到0.8。经过再三的追问,一个相关负责人跟她解释说:“你女儿的眼睛术前所戴眼镜的矫正视力是多少,激光手术也只能修复到多少,这是个科学道理……”可是手术之前,他们并没有告诉李女士这个根本的科学道理。
      这件事让李女士很难过,感觉受到了欺骗,更觉得对不起女儿。经过咨询,李女士明白了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眼手术是个创伤性很大的手术,眼角膜都揭开了,永远再也长不到一起去了,今后的生活中要有那么多的注意事项,要防止感染,不能游泳、不能揉眼睛……结果李女士的女儿术后视力只恢复到0.8-1.0。
      如今,“手术效果立竿见影”、“手术无副作用,且绝不反弹,激光可治疗2000度以上的高度近视”等等广告词,几乎随处可见。这些言词字字刺激着那些急于甩掉眼镜的人们。通过手术就可以轻松看世界了吗?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激光手术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手术,从表面上看手术后的确近视度数消减,但是它无法改变视网膜病变。尤其是对高度近视来说,目前的准分子激光手术只能减轻度数,其眼睛仍需全面的、长期的呵护。患者很容易在广告词的误导下忽略术后定期检查眼底这一关键复诊措施。同时,“手术无风险”的说法也违反了医学常识。所有的手术都有风险,“绝对”一词根本不存在。只不过目前对手术的副作用、反弹性可以正确地预测而已罢了。
      据业内人士透露,实施眼睛手术的医院虽然承诺所有设备均为国外产品,但是并不排除部分医院受资金及技术实力等因素的限制,没有对设备及时更新,导致手术不理想,并发症较多。而且,一台设备的造价大约为300万元到400万元左右,一些医院为节约成本,使用安全保护不完备、性能不稳定的激光设备或直接从国外购买已被淘汰的二手机器,给治疗近视眼带来更大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近千家准分子激光治疗机构,其中民营医院、规模较小的眼科、非传统公立运营机制的准分子机构超过半数。

      律师说法

      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杨认为,患者去眼科医院就医,就与医院形成了医疗合同法律关系,正常情况下医院在给患者提供治疗前,会有风险提示,如果患者认可术手可能存在的风险,便予以认可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医生才会进行手术。但医疗领域是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这就注定了医疗合同签定双方的不对等性,患者自然处于劣势。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手术风险,刘杨律师建议注意如下相关问题:1、术前经医生风险提示后,要认真阅读手术协议,在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决定是否手术;2、术后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与医院沟通采取补救措施,如有重大身体损害,则在有效时间内采取诉讼,以免错过维权的最好时机;3、患者就医后要保存相关的就医证明,为日后维权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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