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作弊器叫价2万
黑色的表盘和表带,看上去和平时所戴的电子表几乎没有区别,仔细观察会发现它的电子显示屏略显宽大,显示的时间数字比正常电子表数字略小。这只并不起眼的“手表”售价竟高达2万元,因为它能够接收信息,成为高考考场中的“秘密武器”。
“科技是双刃剑,它给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也为个别投机取巧之辈提供了便利。每年参加高考监考,都会发现防不胜防的新式设备派上作弊用场,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昨日,和沈阳某中学一位多次参加过高考监考工作的教师交谈时,他对记者发出了如此感慨。
这位老师总结说:“随着科技的发展,高考作弊大致经历了写纸条、枪手(指替考者)——手机短信——高科技的针孔摄像机、隐形耳机——作弊笔、作弊手表这四个发展阶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高考作弊呈现出团伙化、高科技化趋势。在去年的高考中,较普遍的高科技作弊手段是使用纽扣摄像机和无线耳机。开考后,作弊的考生先用胸前佩戴的纽扣摄像机将试卷扫描出去,一些专业“枪手”负责接收图像,然后分头答题,把答案通过对讲机或手机短信传给考生。
但是,随着一些考场手机屏蔽器的使用,靠手机短信作弊的方式已经不再流行。无线耳机也因容易被监考老师发现而不再受作弊者的青睐,于是“作弊手表”成为一些投机取巧者的“新宠”。
记者了解到,就在前不久,沈阳市的中国电脑城工商所曾捣毁了一个出售此种“作弊手表”的窝点。
首次用金属探测器对付作弊
据了解,今年我省参加高考的考生所面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今年全省共27.1万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不含三校生),全国共有1299所普通高校在我省安排招生,招生计划(不包括中职毕业生)为20.2万人,其中本科12万余人,专科(高职)8.2万人。今年预计录取率为70%,较去年降低10个百分点。
在这种形势下,社会各界对高考的关注度将会进一步上升,而个别地区、个别考点在地方保护主义、片面追求升学率等不良风气支配下,考风考纪仍然没有根本好转,高科技作弊现象日益猖獗,针孔摄像机、无线耳机、能传送答案的手表等都可能成为新型作弊工具。
6月1日,省政府发布今年我省的高考政策,其中几项防范和遏止高科技舞弊的措施引人关注。
省政府副秘书长周万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目前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高考舞弊日益严重的局面,为提高高考考场技术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打击考场内外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舞弊的行为,省政府要求各市政府必须提供专项资金,按照统一标准,加大对监控录像设备和手柄式金属探测器等技防设备的投入。一是今年高考前全省所有考点、考场,包括试卷发放室、装订室全部安装电子监控录像设备,对考生考试行为和监考人员监考行为等进行全程录像,刻制光盘,考后密封随高考试卷一同上报省招考办存档,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高考管理工作薄弱,舞弊事件易发、多发地区,有群众举报的重点考区、考点、考场的考试期间全程录像资料进行审查;二是所有考点考场均配备和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对每个考生进入考场之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无线耳机、对讲机、摄像机等高科技作弊设备和所有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三是有条件的地区要配备电子仪器干扰设备,严防利用高科技进行舞弊的行为。目前,全省已投入上亿元资金,所有相关设备都已购置、安装、调试完毕。
另外,对侥幸通过作弊而考上大学的学生,也要发现一个、除名一个,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也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惩治作弊法律不能落后
“我承诺,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今年,我省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都签署了一份“诚信高考承诺书”。
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副主任于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被记入国家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给高等学校、招生单位甚至将来的用人单位查询。这意味着,一次考试作弊,将会贻害终身。”
从神奇作弊眼镜、作弊笔到如今的作弊表,“推陈出新”的作弊工具让人瞠目结舌。有人称,在高考这个特殊的环境里,作弊与反作弊的斗争已经演变为高科技的特殊较量。
面对这种情况,本报维权律师团几位成员认为,法律才是确保高考公平最为重要的防线,人防、技防固然重要,但法律也不该“缺席”,应尽早出台专门法律来应对。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表示,高考作弊行为绝非凭空产生,它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其中,法制的不健全当是最主要的一个因素。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高考群体性作弊案,虽然参与作弊的当事人都受到了严厉处罚,但由于我国缺乏对考试的立法以及作弊成本过低等原因,一些人仍频频铤而走险。
据孙律师介绍,到目前为止,我国教育考试方面的法规尚不健全,对作弊人员的处理手段缺少法律依据。比如,按我国保密法规定,统考试卷是绝密文件,但并未解释何时解密。“有些人进入考场并不是为了考试,而是窃取试题向外输送,牟取暴利。然而对这些人员的处置,却缺乏法律依据。”
辽宁正时律师事务所张立刚律师表示,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考试作弊究竟如何定性也缺少明确规定,因此对作弊者,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违规”处理。这样的话,处罚力度显然远远不够,对企图作弊者起不到警戒作用。
在采访中,多位律师都表示,必须在法律上、法规上和制度上分层明确规定,对违禁行为的判定、处罚及其实施,以及相应的法制程序,使针对作弊者和参与作弊人员的处罚有法可依。同时对作弊的处理要快、严、准,以对潜在的作弊者形成威慑。
针对作弊手段越来越高科技化的现状,本报维权律师团的专家认为,法律是确保高考公平最为重要的防线。再尖端的作弊器材,再隐秘的作弊方式,都有蛛丝马迹可寻,因此要抓紧制订、完善和严格执行反考试作弊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作弊行为实施者、器材提供者、生产者定出严厉的惩处标准。这样一来,一旦掌握作弊行为的确凿证据,就可以依法打击。
据了解,教育部考试法立法工作小组已于今年初将考试法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依照草案,一些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将被视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事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