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出了7名“岗位标兵”,他们是辽宁省康平监狱老残管理所主任科员杨卫华、抚顺第一监狱狱侦刑罚科科长马君、盘锦市劳教所一大队分队长刘英、辽宁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力彦、辽宁省翟铁羽律师事务所主任翟铁羽、锦州市公证处房地产部公证员孟珊和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司法助理员张永建。他们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突出代表,省司法厅党组决定为他们授予光荣称号并分别记个人一等功,并组织他们赴全省各地司法行政单位作巡回报告。
本期为您讲述的是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力彦律师的故事。

人物档案
姓名:罗力彦
职务: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14年
家乡:大连
有这样一位女律师,把自己的职业之路,演绎得非常精彩,把自己的生活,诠释得十分丰富。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她都有一个理念,就是“和谐”。
这位追求“和谐”的女律师,是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力彦律师。
英国哲学家边沁有一句名言:“温和的法律能使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具有人性;政府的精神会在公民中间得到尊重。”我们的采访就从她所欣赏的这句名言开始。
“我最满意的案件不在法庭上”
以往,人们受影视作品的影响,认为大律师就应当办大案,在法庭上纵横捭阖才是大律师的风采,但在罗力彦心中,律师首先要做的是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
2005年5月18日,被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解除主教练职务的迟尚斌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揭开了轰动全国的“深足事件”的序幕。在这样一个炒作的时代,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吸引无数眼球,很多媒体都猜测事件主角迟尚斌一定会与深足打官司,大量的足球记者守候在深圳的各个角落,捕捉迟尚斌的信息。但让记者们失望的是,各种消息一个个都成了谣言,事情再也没有新的进展。
两个月之后,迟尚斌证实,他与深圳足球俱乐部之间的纠纷已经圆满解决,而帮他如此低调处理此事的,正是他的法律顾问罗力彦。
原来,罗力彦自从接受委托后,就一直低调处理各方面事务。她认真地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认为如果继续炒作,对迟尚斌的声誉不利,对中国足球的整体市场稳定更是危害巨大。此时,她没有考虑这是自己名利双收的好机会,而是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首先选择了沉默。随后,她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抛弃分歧和争议达成了和解,最大程度保护了迟尚斌及其教练组的合法权益,也使这场纷争有了一个非常和谐的结局。
事后,记者在采访罗力彦时问她:“你曾办过很多大案、要案,你最满意的是哪一件?”她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最满意的案件并不是在法庭上,而是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和平解决纠纷。”
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律师
其实,“化解纠纷、排除矛盾”一直是罗力彦律师工作的第一信条,圆满解决“深足事件”只是她众多“定纷止争”案例之一。
“代理时,我最先考虑的从来都是如何化解纠纷而不是为了利益挑词架讼。”
“单靠诉讼解决纠纷,可能会使商界朋友变敌人,家庭亲人变仇人,非和谐社会。”罗力彦律师在采访时这样表达了自己的工作态度。
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她也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尽量争取“息诉止纷”。
然而,在她心中,这还远远不够,尽量排解怨恨、修复情感,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她办公桌的台灯上一直挂着一对手工编织的小灯笼,尽管已经褪色,但仍舍不得摘下。这是一位当事人在狱中为她编织的,他说:“在我人生脱轨的时候,是你引导我重新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灵魂,这让罗力彦感到了莫大的欣慰。
多年来,她给刑事案件做辩护不计其数,有的人服刑之后,自暴自弃,她就抽空去监狱探望,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有一个被告人判刑后家庭困难,孩子还小,她就每年春节都给孩子准备衣物,孩子上学了她给买书包、本和笔,孩子亲切地叫她“罗阿姨”,这样的关心也让孩子爸爸能安心改造。
“在我心目中,有比钱更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自己的人格、情操和维护公正的心。我甘作社会的‘调解器’、‘减压阀’,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做出贡献。”她温和的目光中透出一丝坚毅。
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坚韧纽带
身为律师的罗力彦认识到,如果能够将人民群众的诉求进行理性的总结并集中反映给政府,更有利于政府的决策导向。
2002年,罗力彦被选为大连市人大代表。她认为,这个身份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特有的法律专长和广泛深入社会的优势,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真正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为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
当选代表的这几年,她先后提出《建设诚信大连》、《建设平安大连构建和谐社会》等几十项高质量的建议和议案,之后,还跟踪落实。由于这些建议和议案针对性强、措施得当,特别受承办部门的欢迎,很多被采纳、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些人知道罗力彦的双重身份后,找到她,要求她利用自己的身份干预个案,都被一一拒绝,她一直说:“我不会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收一个案件,也不会干预一起案件。”
但对于个案中体现的共性问题,罗力彦经过分析和总结,会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比如就普遍存在的执行案件因为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终止的问题,她认为这样不仅导致了部分被执行人生活的困苦,也使很多人误以为“判决没有用”,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因此提出“设立司法救助基金”的建议,以帮助那些家庭确有困难,但生效判决又得不到执行的当事人。
担任市人大代表的同时,罗力彦还被任命为大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咨询员。她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稿)》等59部法律法规的修改提出意见120多条。作为全国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她还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
罗力彦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先后两次被评为“大连市优秀人大代表”。
“用我的力量帮助弱势群体”
追求社会和谐的罗力彦,一直热衷于公益事业,目光始终关注弱势群体。
作为大连市青少年保护教育办公室的常年法律顾问,她积极倡导在刑事处罚中对未成年人采取轻缓政策;呼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经过努力,她的事务所成为大连市青少年12355服务台的协办单位,志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2年前,罗力彦曾经为一个17岁的被告人做辩护人,这孩子平日表现良好,一时冲动为抢劫的人望风。他被拘留后,学校准备开除他。罗力彦会见他时,孩子痛哭流涕:“阿姨,我还想上学!”
“这个孩子的家庭条件很差,父母都下岗失业,孩子被抓住后,他的父亲精神几近崩溃,奶奶因为过度悲伤去世了,他妈妈一见我就哭,让我帮帮孩子。”罗力彦回忆。
鉴于这种情况,罗力彦决心给孩子一个回归正途的机会。她几次找到学校和校长、老师沟通,终于,他们出具了愿意接受孩子回学校继续读书的证明。在她的努力下,孩子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予以缓刑处理。
12年后,一个从日本留学回来的小伙子出现在罗力彦面前。他说:“阿姨,你还记得我吗?我能有今天,都是你救了我。”
“这些懵懂的孩子,就像断了翅膀的天使,在他们还没有忘记天空的时候,最希望有人来关爱他们,鼓励他们缝合翅膀,重新飞向高空。”
罗力彦时时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用这种方式回馈着社会。
“和谐”地面对工作和生活
罗力彦的“和谐”不仅体现在工作中,还体现在她对待人生的态度上,体现在她丰富多彩的“八小时之外”。
不工作的时候,罗力彦喜欢旅游、运动,更喜欢阅读和音乐。记者问她:“有没有不喜欢的?”
“我啊,不喜欢应酬、喝酒,不喜欢热闹,更多时候,是一个人静静的读书、听音乐。”她轻声回答。“留一份寂寞给生命,让生命可以开阔。”这是于丹的一句话,用来形容罗力彦,十分贴切。可能正是这种寂寞和安静,让她可以专注于自己业务素质的提高。
“律师出庭本身就是一门艺术,你的行为举止,本身就具有符号的意义,人们从你的神态、风度中可以读到你对法律的诠释,踏入法庭的第一步,实际上就开始了你的辩护发言。”读书也让她把理性的法律注入了感性,她在报告会上的讲演,处处引经据典,充满了浓厚的文学气息。当她饱含深情地以诗人艾青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含满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结束讲演时,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高端评点: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她不仅仅满足于法庭上纵横捭阖的辩护,成功地代理一起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更致力于做好非诉讼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依法解矛盾,真情促和谐,正是罗力彦同志从事律师工作的执着追求。
辽宁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