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夯实人民法庭基础建设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 (2007年7月18日)
本报讯 目前,葫芦岛市有人民法庭23个,其中有15个未达到相关建设标准的要求。针对全市人民法庭基础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市综治委高度重视,于近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解决。
一是召开座谈会。市法院作为主管部门,先后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同志两次召开座谈会,研究分析了各基层法院在两庭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在征求与会部门意见的情况下,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二是进行一次实地调研。市法院召集各基层法院院长,并邀请省高院、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对基层法院审判庭和人民法庭进行了一次行程达500公里的“拉练”式的实地调研和考察。三是签订责任状。市法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两庭建设责任状,要求各院克服困难,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获得支持,争取在两年内使各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根本改善,进一步完善该市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促进该市平安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