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矛盾在交流中消失

李晓龙,男,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法庭庭长。曾被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7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次,并被铁岭市政法系统授予“人民满意的优秀政法干警”称号。
在审判实践中,针对不同案情及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李晓龙总结出了调解工作的六种方法,并逐渐摸索出调解过程中法官应具备五种心理,把握六个调解时机等成功经验,有效地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晓龙以多年经验总结出六种调解方法,即熟案情拟方案,抓住焦点法;邀亲友,靠律师,借助外力法;讲团结求协作,共同上阵法;讲事实,摆道理,换位思维法;话不偏,语不倚,耐心说理法;依职权精评判,最后折中法。他还发现了六个调解的有利时机,即送达应诉调解、送达保全调解、交换证据调解、开庭之前调解、庭审之中调解、庭审之后调解。
李晓龙常说:“一个高素质的法官应具备五种心理,即顾大局,求稳定,要有决心;断是非,评曲直,要处以公心;晓以理,动以情,要出自诚心;喻以法,劝以行,要怀揣耐心;审证据,听陈述,一定要细心。”
李晓龙在调解工作中突出一个“情”字,对当事人用热心、公心和诚心,来增强审判工作的亲和力,使当事人在思想上产生认同感,消除对诉讼的抵触情绪。他坚持庭上调解与庭下调解相结合,突出一个“责”字,做到庭后疏导讲耐心。此外,李晓龙在工作中十分注重讲究调解艺术。开庭前,把握当事人情绪尚未明显对立的相对和平期,积极组织庭前和解,做到“三个及早”,即及早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及早发现对立苗头,及早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在审判工作中,李晓龙始终坚持对带着浓烈火药味的当事人,进行“疏导式”调解,对有戒备心理的当事人,进行“沟通式”调解,对年老体弱的当事人上门调解,力争化干戈为玉帛,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让“气官司”在和气中化解

李为国,男,朝阳凌源市人民法院凌河法庭副庭长。曾被朝阳市政法系统评为“办案质量标兵”,被评为市级“十佳青年卫士”、“办案能手”、“人民信任的好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审判长。
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从1987年起就因两家宅基地之间的空地产生纠纷,至2005年春季,被告二人将原告在该地种值的杨树砍倒6棵,双方的纠纷经村民组、村委会、镇政府多人不下百余次调解,仍未解决。2006年1月22日原告诉至法院。双方根本不接受调解,请代理人准备打一场“气官司”。在庭审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李为国没有直接征询双方的调解意见,而是从双方是亲叔伯兄弟这层关系谈起,结合本案事实进行说理铺垫。通过交谈,发现一个事实,尽管两家纠纷如此激烈,但就在前不久,因被告房永春腿部骨折治疗及其子娶媳妇缺钱,仍在原告处借款3000元,这说明双方还是有情有义的。于是,李为国就抓住这个切入点,对双方进行了大量耐心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将近20年的兄弟纷争,被圆满地化解了。
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原告是个体工商户,被告是某局的工作人员,因收取管理费,双方发生争吵厮打,被告将原告打伤,造成原告经济损失6300余元。案件刚送达,双方就都托人找来,李为国通过审查案件发现该案属混合过错,双方都有责任,但双方谁都不肯让步。被告单位领导找李为国,让他快好好给处理处理。李为国把两位说情人和被告单位领导约到一起,经过协商,原、被告的两位说情人就案件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第二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告单位的领导也非常满意。
“为老百姓着想,尽量多做调解工作,让老百姓多省点钱,少跑点腿……”李为国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和风细雨化干戈

白利学,男,盘锦市大洼县人民法院西安法庭庭长。曾多次被评为县法院“先进工作者”,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法官”。2006年被评为县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白利学用调字当先解民忧的办法,巧理千家难理之事,力解百姓难解之忧,被人们称之为善于用法理和情理调解矛盾、化解纠纷,于和风细雨中化干戈为玉帛的好法官。
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中,王某与张某是同村村民且承包田相邻,双方因埝埂使用问题发生口角后,张某用铁锹将王某打伤原告诉至法院。在开庭审理中,法庭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及派出所的调查笔录,查明了案件事实,也分清了双方的责任。在此基础上,白利学充分利用证据的杠杆作用,把握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当庭使原被告“冰释前嫌”。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在白利学看来,只要法官“一碗水端平”,判决调解出于诚心、公心和耐心,家务事照样能断,照样能使破裂的亲情充满欢声笑语。去年3月,他受理了陈某与卢某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均系再婚且双方各自都有孩子,女方为真心过日子,把自己的个人存款带到男方家,并且用该款装修了男方的房屋等。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理财发生了矛盾。通过送达法律文书,及时向当事人的邻里了情况,得知两人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于是他多次耐心地做女方的思想工作,使女方暂时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与此同时,又去男方那里多次,通过观察和了解,得知男方过日子比较仔细,花钱比较慎重,于是反复做男方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了珍惜夫妻感情的重要,并加强了与女方的沟通和交流。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解,双方重新和好,原告撤回起诉。
白利学带领法庭的法官及工作人员,下乡开庭,进村调解,在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使多少邻里纠纷、婆息矛盾得以化解,让庭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十五载春秋在一线

李亚杰,女,葫芦岛市建昌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1998年度被市法院系统评为“法庭先进工作者”。1999年度被县政府评为“十佳干警”、“十佳公仆”。2000年度被法院系统评为“办案能手”。2004年度被市里评为“三八红旗手”。2005年度被法院系统评为“维权先进个人”和“办案服务质量标兵”。
在建昌县人民法院,提起李亚杰,大家都会竖起大拇指,她是该院唯一一名在一线办案的女法官,在民事审判这个神圣的岗位上,她默默奉献了15个春秋。
在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两个被告均是外地某公司,原告伤后被评定为七级伤残,生活非常困难。李亚杰在短时间内安排开庭,当时因涉及赔偿标的额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情况较为特殊,如不及时拿到赔偿款,原告第二次手术也会因钱不到位而无法进行,李亚杰主动与被告取得联系,经多次协调,最终二被告及时把赔偿款付给原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李亚杰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化“双损”为“双赢”,也使社会效益损失与社会矛盾减少到最低程度。
李亚杰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原被告双方诉讼法院之前,已分居半年,矛盾就在一触即发之中,如果处理不妥,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的不良后果,在别人眼里,这是一起不能挽救的死亡婚姻。在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现状以后,李亚杰没有马上开庭审理,而是从他们双方亲属和朋友入手,找出双方真正症结,然后便开始做调解工作,开始做工作时也是十分棘手,但她没有放弃,在开庭以后连续做了20多次的调解工作,经历5个月的调解,最终双方破镜重圆。如今一家三口其乐融融,逢人便说:“感谢法官的爱心相助,是法庭救了我的家庭。”这就是李亚杰,一名辛勤耕耘在法律最前沿的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