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为农民工执回三十万
作者:陆宝华 本报记者 王大海 (2007年7月30日)
本报讯 7月27日,16名农民工给凌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这些农民工对该局干警仅用40天时间就为他们执结回30万元工资款表示感谢。
白某等16名农民工自2006年4月份起在凌源市某建筑公司打工。当工程结束时,该建筑公司拖欠他们工资款达30万元。白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今年5月8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责令某建筑公司偿还工资款30万元。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白某等人于6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们终于在某工地将被执行人找到,通过以案讲法,做思想工作,使被执行人当日就向法院交纳农民工工资8万元,剩余20多万元在7月10日全部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