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涉军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工作先进单位”,为我省法院系统赢得殊荣。该庭还连续三年被东北三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沈阳军区政治部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耐心引导诉讼 及时化解纠纷
该院“涉军法庭”的法官们对受理的各类涉军案件,首先进行程序审查,再帮助当事人理清诉求思路,耐心引导他们进行诉讼,及时为军人军属化解纠纷。前不久,“涉军法庭”受理了一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原告是一名军属,状告一家涉军医院医疗事故侵权,但经法官认真审查后发现,原告其实主要是对医生的工作作风有看法,要求医方对工作态度予以道歉,并适当补偿费用。法官们三次将原被告双方找到法院进行调解,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使一件原本可能陷入多年医疗鉴定无法结案困境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由于军人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许多官兵们与自己的配偶大多是两地分居,由此产生了家庭矛盾。“涉军法庭”有时要受理涉军的离婚案件。为了减轻双方的心理负担,法官们切实落实“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维权宗旨,采用和谐的司法手段,加强对军婚双方的思想沟通与调解,尽最大努力稳定军人军属的情绪,促进家庭的和睦,使他们免除后顾之忧,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国家做出贡献。
送法进入军营 诚做官兵朋友
“涉军法庭”除了审理涉军案件,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以外,另一项重要的职责是积极向广大官兵宣讲法律,解答咨询,用法律武装当代官兵。
某部队是一支作风顽强,敢打硬仗的部队,平时战士们训练繁忙,少有时间研究法律。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们决定到部队去,面对面地解答官兵们地法律方面遇到的问题。面对法官,很多官兵都将心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向法官进行了咨询。“退伍费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军人办理离婚时应由哪级法院受理”等法律问题,法官们耐心进行了解答。
“八一”建军节前夕,“涉军法庭”的法官们再次来到某部队,为官兵们解答法律咨询,将“涉军法庭”的服务平台向广大军营延伸。
除了进军营为军人咨询服务,“涉军法庭”本身就是一个常设在法院的“军人法律服务站”,每年法院接待慕名而来的军人、军属均在数十人次。“涉军法庭”的法官们就是这样一点一滴,从个案做起,细致入微地处理好每一起涉军案件,用法律与真诚维护军队、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为部队和官兵排忧解难,以公正高效为军队服务的原则,坚持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秉公执法,依法维权,以审判的实际效果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涉军法庭”简介
该院“涉军法庭”成立于2000年,主要审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的债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以及房屋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该庭采取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判、优先执行,自成立至今现已受理各类涉军案件300余件。该庭从稳定军心着想,针对不同情况,耐心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注重化解矛盾、排除纠纷,为军人军属热心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切实把法律拥军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做到涉案双方、军人军属、军人所在单位“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