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平安辽宁
  • 法院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平安辽宁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转变执法理念 实现“三个转变”
    10条诉讼调解技巧促和谐
      
    作者:陈玉兰 本报记者 高亮 (2007年7月9日)

      昨日,记者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自去年以来,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针对抚顺地区民事审判工作的实践,在两级法院开展了以“重调解、止纷争、促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并实现了由庭后调解向全程调解的转变;由承办人单独调解向主管院长、庭长参与调解的转变;由一级法院单独调解向两级法院齐心协力、多方参与的大调解格局转变,调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法官断案首选调解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民事案件以往以判决结案的方式,虽然法院作出了公平正义的裁判,但是,无法做到案结事了,一些败诉当事人总会找出各种理由纠缠法院或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新的矛盾和不和谐。而通过调解结案,往往可以达到“案结事了”的“双赢”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此,他们用调解促和谐,在两级法院开展了“重调解、止纷争、促和谐”的专项活动。
      去年,抚顺中院调解撤诉结案6841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4%,超过全省法院平均水平。该市七个县区法院诉讼调解率明显上升,各县、区法院调解撤诉率均超过60%,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74%,有12名基层法院法官的调解撤诉率超过70%。

      法官总结调解技巧

      为了积极倡导调解,抚顺中院自今年起建立了对民事案件质量、效率和诉讼调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民事上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和各基层法院调解结案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为奖励先进,中院在今年将诉讼调解纳入年终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首次设立“调解能手奖”,在全市法院系统评选出韩强、崔龙锋等十名调解能手。
      用调解促和谐的理念,激发了民事审判干部开展调解工作的热情。抚顺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铁刚带领审判员韩强、苏青、孙晓龙、张熙陶等同志,结合审判实践,总结出10条诉讼调解技巧,即:充分说理法,批评教育法、理解信任法、情感交融法、判例指导法、换位思考法、耐心讲解法、以退为进法、举例说明法、化阻力为助力法等等。副庭长王铁刚就用“充分说理法”和“情感交融法”,成功调解一起诉讼和上访八年的吴景梅与周挺人身损害赔偿案,终于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送表扬信和锦旗。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