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以来,全国出现了持续的高温。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高温不再是我国南方城市的“专利”,作为北方城市的沈阳在今夏也热得一塌糊涂。
8月8日,立秋。
很多人都翘首盼望这个清凉日子的到来。然而,一个接一个闷热天的到来,让人们真切地领教了“秋老虎”的厉害。
从科学的角度看,当气温超过人的体温时,这样的高温下在户外持续停留半个小时就可能引起中暑。热、闷,成了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人们最热衷的谈资。
然而,那些不得不在烈日下从事工作的人们对高温的体验何止谈论那么轻松。为了呼吁相关部门关注室外作业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一线劳动者,本报记者走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场所,为您带来最直接的高温体验。
调查
体验地点:农贸市场
老百姓生活离不开菜篮子,作为高温体验的第一站,记者首先来到了农贸市场。
在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上有好几家农贸市场,他们主要经营蔬菜、水果、鲜肉、熟食等。生活在附近的居民几乎每天都要到这里选购一天所需的生活用品。
刚刚进入一家农贸市场,记者就闻到一股混浊的气味。夹杂着农贸市场特有的味道,热浪也包围着这里的人们。在市场里转上一圈,记者发现各式各样的扇子成了业主们形影不离的宝贝。在蔬菜区,一个中年妇女的摊位前站的人明显多一些。记者走上前去发现了其中奥秘,并不是这家的蔬菜多便宜,而是摊主在摊位上安装了一个简易的小电风扇,正是这难得的一缕缕微风吸引了更多的买菜人。
经过攀谈,记者得知,蔬菜摊位的女主人姓孙,她身材有些发福,是个高血压患者。“这个市场生意还好,就是太闷热,我们的摊位比较靠后,门口的风根本吹不进来,我还是高血压患者,温度太高的话,我呼吸都困难,所以就安了这么个小风扇,没想到,它还为我带来了很多生意,真是一举两得啊。”孙大姐爽朗地笑了起来。
说到市场的热,熟食摊位的李师傅显得更激动:“蔬菜、水果倒好说,这熟食最怕热了,摆在外面不到一天的工夫就酸了,所以我们最希望市场的温度能降下来。”
记者注意到农贸市场是早上5:00开门,晚上8:30关门,一天的经营时间是15个小时。在市场里转上几圈,记者就感觉头昏脑胀。经营者在里面连续工作15个小时,肯定耗尽了体力,再加上高温,他们身体透支程度可想而知。
体验地点:地下商场
在沈阳市一家地下商场里,记者再次被高温“侵害”。
尽管这里每家的店面都很精致,服饰也很新潮,可是一股股热流打消了记者的购物欲望。
狭长的过道里,站满了人。有过往的行人,也有出门透气的业主。经过了几个店面后,记者看见一个小姑娘正在试穿衣服。“这件还行,不过那件红色的应该更适合我。”女孩有气无力地说。“那就再试试那件红色的。”店主不厌其烦地劝说着。“不行,我热得受不了了,就这件吧。”后来,那个女孩草草地结了账。“既然喜欢,怎么不再去试试?”记者问。“这家老板够热心了,一般的店老板根本不让试穿衣服,生怕顾客一身臭汗弄脏了新衣服,可我实在是试不动了,一动就是一身汗,恨不得赶快离开这里。”
店老板王女士告诉记者:“这里经营的衣服款式新潮,价位低廉很受青年人喜欢,可是夏天是我们经营的淡季。这么大个商场没有空调,没有电扇,再有美的心思,也都被热跑了。”
这个商场的一头还有个美食天地,现场制作的美味佳肴色香味俱全,可是顾客并不多。因为都是现场加工制作,所以这个区域的温度明显高于销售衣服的区域,因而,鲜有人冒着如此高温品位美味。看着为数不多的吃客,脸上汗珠连连,记者真切地体验到,吃饭也是个苦差事。
体验地点:公交车上
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们每日都与衣、食、行打交道。记者高温体验的第三站就选择了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交通工具——公交车。
天气太闷热,一些骑车族都不得不放弃自行车改搭公交车。记者首先搭乘了一条贯穿铁西区与沈河区的公交车。由于车厢里人数太多,记者只能艰难地站在上车口。一路上,车左摇右晃,车厢内的人都随着摇摆。其间,难免有身体接触,无论是后背还是胳膊都是湿乎乎的汗液。“夏天乘公交车真是太痛苦了。”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听到了很多女乘客的抱怨声。“天热人就心烦,又不得不挤车,如果遇到个不经常洗澡的,胳膊贴了我一下后,真恨不得马上去洗澡。”“我现在最怕坐公交车了。我这个人特别爱出汗,尤其是脸上。一坐车,挤来挤去的,我脸上的汗就顺着额头往下淌,七八站的路程,我得用掉三块纸巾。”
记者随后又搭乘了几路公交车,都没有遇到带有空调的公交车,一路的闷热几乎让人昏厥,蒸桑拿式的出行体验,让司机和乘客饱尝了夏日出行的艰辛。
声音
立法降温
35℃、37℃、38℃、41℃……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大江南北被高温笼罩,病号增多、中暑指数达“重症”。7月22日,广西藤县籍打工仔谭忠球因头昏、肚子痛送到广州市福源路的桥中医疗门诊部抢救,医生诊断是中暑,开了药打针,没想到在治疗过程中谭忠球病情恶化,7月24日身亡。
近段时间气温不断升高,沈阳市因中暑而住院的人员不断增多,目前急救中心每天可接到数十名因中暑而昏迷的病人。
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中暑是一种热平衡障碍或水盐代谢紊乱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有的病人可出现高热等症状,严重者会死亡。
记者在公共场所进行调查发现,商场、公交车等公共场所的温度高达38℃。如此高温的环境,很容易发生中暑。然而,记者在查找相关资料时发现,目前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的关注仅停留在卫生标准上,并没有明确指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应对公共场所高温中暑。
日前,卫生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自今年8月1日起认真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由此可见,高温中暑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那么,我国现有法律是否维护了高温下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是否明确了相关部门应采取具体的措施给公共场所降温?
东北大学一位研究公共政策的老师告诉记者,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1960年7月1日,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惟一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然而这个47年前的“暂行条例”根本无法维护公共场所里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政府政策的滞后性,严重影响了公众权益的合法维护。”
为此,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的刘杨律师提出:“不能无休止地‘暂行’,必须为高温立法。”刘杨律师认为,“暂行条例”仅明确了企业、用工单位应在高温时采取相应的降温措施,却没有相应条款关爱在公共场所中流动的消费者的健康权、防暑权等。
无法约束,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很难得以实现。不过,武汉市正在积极探索开展纳凉工程。为保证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转,武汉公交集团各站点都配备了电扇、空调机、冷饮机、冰柜等防暑降温设备及防暑药品。同时运用车载广告平台普及防暑知识。“尽管,沈阳市没有武汉市的气温高,可是相关的措施也可以借鉴,毕竟高温的持续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休息权、防暑权等权益,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刘杨律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