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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 “三不”执行举措效果很好
作者:
张连城 本报记者 王大海
(
2007年8月20日
)
本报讯 8月19日,记者在兴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积极探索执行新举措,运用多种方法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以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办案最佳社会效果。
执行中,执行干警倡导人性化执行,坚持做到“三不”,即不让被执行人心理负担过重,不让被执行人的隐私外露,不到孩子年幼、老人有病的被执行人家中执行。
今年上半年,该院的执行案件呈现执行和解的多、自动履行的多、执结的案件多、拘留人员少、采取强制措施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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