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了法援,咱老百姓心里就有底啦!”
抚顺县有个救兵乡,救兵乡里今年有件大喜事儿,14个村里村村有了法律援助站,做到了24小时接处调解,谁家有个啥事,哪怕大半夜也有人马上过来处理,这几个月中各村法律援助点实现“零纠纷备案”,而这里的村民中也流传起了一句话:“遇事不用难,我们有法援。”
几句话“平”了一块地
今年6月18日,全省首家法律援助进乡村试点工作在救兵乡正式启动。这项活动开始得正是时候,因为这时候救兵乡连刀村村民张某一家正为一块地的收益闹得不可开交。
原来,张某的丈夫有哥们三人,张某的丈夫是老三,张某的公婆一直在张某的家中赡养,其余哥俩没有尽儿子孝顺的义务。公爹有病期间,张某夫妇照顾得无微不至,公爹死后,所留遗产只有三间旧的砖瓦房和二位老人的土地,房子在张某结婚时,有约定:房子给了张某夫妇二人。而公爹的土地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婆婆在老人死后的三个月就改嫁了,5年后,婆婆的后老伴又去逝了,婆婆被张某的大伯哥杨某接了回来,于是杨某向张某索要老人的土地经营权,因此产生了纠纷。
援助站知道消息后,感觉到此案比较复杂,案件的定性比较难,因此,他们咨询了中国政法大学有关专家及抚顺县法援中心的专业人士,经过多方取证后作出处理,老人土地的孳息所获得利益被暂时封存账户,没有司法所或法院出具的调解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任何一方不能私自领取公爹土地孳息所获得利益。依据《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最后达成了协议,公爹的土地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土地所获得孳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婆婆由于再婚,与公爹的婚姻关系自行终止,婆婆的那份土地经营权继续享受,其他儿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没有继承权,只有婆婆与老儿子平分公爹的土地孳息所获得利益。由于把复杂的事情掰开一说,婆婆及儿女们听明白了,也都心悦诚服地不争了。
“土生土长”的援助更贴心
今年救兵乡构成了以乡司法所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14个行政村法律援助工作点为网络的两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并把占贫困人口95%以上的寻求法律救助的弱势群体所寻求的法律援助全部承担下来,一改过去只有经济基础才能打得起官司,只有花钱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局面。乡司法所还要求每个行政村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要真的以人为本,有纠纷第一时间、第一到场、第一解决。
救兵乡在14个行政村中,每村选出一名德高望重,有一定威信,并有一定能力,为人诚实,公道正派的人员来承担起法律援助工作者,大家都说,这种做法是一种“土生土长”的援助。另外,各村调解委员会从无案卷发展到现在法律援助点的案卷规范化,并实行了案卷归档制、登记台账制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并能基本上从案件的受理、取证、调处等流程有了一定规范,现在全乡共建立健全14个法律援助工作点工作台账和独立建档,实现了援助点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从“等案件”到“找案件”
以前救兵乡各村调解委员会是接到民事纠纷案件“等、靠、推”,把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移交到司法所调处,往往会造成越级上访案件时有发生。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以各法律援助工作点主任为代表的法援工作者争先恐后地把案件及时调处,由“等案件”到现在的“找案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村屯之中,仅两个月,14个援助点就处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3起,占全部调处案件175起的70%。
从试点设立到现在的三个月的时间里,救兵乡法律援助站和14个法律援助工作点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5起,其中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2起,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6%,调解率实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