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者:
陪读比家教更轻松
“某重点大学在校学生,软件工程专业,性别男,寻求陪读一职。精通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目。有责任感,个性开朗大方,可做孩子的良师益友,陪读的同时可解决一些学习方法上的问题。”这是小李贴在沈阳市皇姑区某居民小区里的求职广告。记者按招贴广告联系到了小李,小李表示自己已经大四,空闲时间多,而且课业基础好,做陪读一点问题也没有。陪读的主要内容是帮着家长看孩子学习,孩子在做习题的时候有什么不会的可以解答,孩子写完作业后替其检查作业纠正错误。
而当问及为什么不像其他在校学生一样去做家教时,小李回答得很实在:“家教我也能做,但你看路上站那么多想做家教的,每天辛苦讲两小时才能挣20多元,而能请得起陪读的大多家境不错,每天陪孩子念几小时书得到的费用跟家教差不多,而我今年准备考研,督促孩子念书的同时自己也能有时间复习一下。”
可兼职生活保姆
跟小李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少,而目前不少陪读已经不是个人化的产物,形成了公司化发展。在民办家教公司和家政公司甚至兼职网络上、广告中都会看到新增的这项服务内容“陪读”,有的甚至已经号称“沈阳首家资深陪读公司”,并声称:“本公司陪读教师均为重点学校退休教师,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愿为您孩子成绩的提高用尽全力。”而这些陪读的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却差别不小。记者先后咨询了4家陪读公司,在业务范围内,大部分陪读公司都表示,陪读就是帮一些没空照管孩子的父母看着孩子写作业、检查作业。
另外,一家陪读公司表示业务也可扩展,“比如目前陪读以小时计算,但若家长出差不在家等情况下可帮孩子准备晚饭甚至陪孩子过夜、接送孩子上下学,只要是家长提出的陪伴要求,陪读公司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都可满足。”也就是说,“陪读”不光可以陪着读书,在家长的要求下可以满足更多陪伴需求,几乎成了半个保姆。
收费分层次
陪读服务的范围扩大了,但这种扩大都是有要求的,不少陪读公司的联系人都表示,关于陪读的价码是有“分别”的。首先是人的分别,如果要找大学生陪读,还分重点院校和普通高校,收费从最低两小时15元到每小时最高20元不等。而如果是在职教师或重点学校的离退休教师来做陪读,那么价格就要翻一倍甚至多倍。
教师:
陪读是一种教育误区
对于陪读,沈阳市第四十中学的王老师有着自己的忧虑。家长雇人陪读,孩子容易产生依赖思想。课堂听讲容易思想溜号,注意力难集中,反正回家有陪读老师帮忙。题目不会做,也可问陪读老师。作业做完了,也无需检查,反正有陪读老师把关。“这些都不利于孩子非智力因素、心理品质、学习习惯、学习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和发展。”
同时由于陪读者自身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教育基本技能等因素的局限,辅导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与学校老师所授内容有所出入甚至相悖的情况,无形中给学生造成不少疑虑和困惑,造成误导。
律师:
陪读者有监护责任
省法学会会员王继文则从法律角度对陪读的责任进行了分析。
王继文表示,未成年人放学后在接受陪读服务期间,陪读者与学生家长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委托监护关系,这期间陪读者代理家长行使了监护权,《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由监护人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若孩子在接受陪读期间出现意外伤害等情况,是要追究陪读者的责任的。
尚无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
王继文还表示,每一个新职业的出现,都缺乏一定的职业规范,怕就怕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规范空白逃避责任,而目前“陪读”这种新兴职业尚无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
若孩子在接受陪读的时候出现意外伤亡,那么区分责任就成了大问题。“首先,陪读者和家长一般没有书面上的合同,因此万一孩子出现意外如何追究责任就成了问题。”
看陪读者是否有过错,是否尽到了其代理监护的职责。也就是说,陪读者有了过错,不履行代理人的义务,即不履行学生家长委托的监护义务,给学生造成损害才应该承担责任。不过这种责任是一种代理监护的过错责任,而不是监护人责任。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监护人应无条件为被监护人的行为承担责任,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无过错责任;而过错责任,必须有过错才应负责。所以孩子若出现伤亡,家长首先要证明和陪读者建立了合同,证明已将孩子的监护权暂时交由陪读者,还要证明孩子所受伤害跟陪读者有直接关系,因此,在取证方面也有很大难度。
王继文提醒家长,在聘用陪读老师的时候应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一旦出了问题,解决起来就有章可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