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面包车闯进农家小院
曹枫的家是一座临街的农家小院。平时他在院子里种种花,养养草,日子过得挺悠闲,谁知今年4月17日,一场飞来横祸降临到他家的小院。那天下午,曹枫正在家里休息,就听见院门外传来“砰”的一声巨响。曹枫跑出去一看,竟然是一辆面包车闯进了院里。院子的大铁门被撞得七扭八歪,山墙也被撞塌一块。就在曹枫看着“从天而降”的面包车发愣时,司机在车里喊了起来:“快来帮个忙!车门打不开了!”曹枫赶紧上前,费力地帮司机撬开了车门。
曹枫刚问一句:“你这车是怎么开的……”司机就打断了他:“刹车失灵了!你先帮我救人吧!有人受伤了!”原来,面包车在马路上行驶时突然刹车失灵,在马路上画起龙来,先是撞伤了路边的三个行人,然后一头撞进了曹枫家的小院。面包车左右晃动之中,坐在车里的一个人还跌伤了,捂着肋骨部位直喊疼。
曹枫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帮司机把伤员送上了救护车。司机跟着救护车走的时候,要了曹枫的电话,还把车主的电话留给了曹枫,说是先把面包车留在曹枫手里。撞坏大门的事自有车主来和他商量。
纠纷:扣车要赔偿
过了几天,车主高宏伟和司机一起来到了曹枫家,想把面包车开走,顺便商量赔偿的事。高宏伟和曹枫一见面就拉着曹枫的手说:“曹大哥,我这车平时好好的,今天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突然就失灵了,又撞了人,又撞坏了你家大门。实在是对不住。我和咱家司机在医院忙活了好几天,刚把几个行人安顿好就往你这儿赶。我先给你赔个不是!”曹枫见高宏伟挺客气,他也大度地摆摆手说:“知道知道,谁都不容易。这几天你们肯定忙着救人了,我也不怪你们。咱们把修大门和山墙的钱好好算算。算明白了,你们就把车开走吧!”
一谈钱,麻烦就来了。曹枫一开口就报了5000元钱的价。高宏伟知道曹枫这是先开高价,等自己往下压价,就耐着心思跟他还起价来:“曹大哥,5000元实在太多了。医院里还躺着好几个人,等着我赔钱呢。再说,你家大门也不值那么多钱,我看赔500元钱就足够了。”一听这话,曹枫不乐意了,嫌高宏伟不够意思,还的价实在太低。一来二去,两个人差点吵起来。曹枫更是发了狠话:“行了,不用谈了,你要是不愿意赔钱,这车你也别想开走了!”一看事情没有商量余地,高宏伟只得与司机一起离开了曹枫家。
高宏伟走后,曹枫一点都不着急。他心想,反正值好几万元钱的车就在自家院子里扣着,他就不信高宏伟不拿钱来取车。价钱谈不拢,他就是不还车。曹枫稳稳当当在家里等了一个多月之后,没等来高宏伟送钱,却等来一张法院的传票。原来高宏伟把他告到了法院,要他还车。
判决:法院定了合理赔偿价
为了确定这场纠纷应当怎样赔偿,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了一份价格评估鉴定结论书,经过鉴定,曹枫院子的大铁门和山墙损坏造成的损失是500元。在责任分担上,法院认定,高宏伟的面包车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将曹枫的铁门撞坏,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高宏伟应当赔偿曹枫铁门和山墙损失500元。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虽然曹枫因为高宏伟的面包车财产受损,但是曹枫没有权利扣留高宏伟面包车。因此,法院判令曹枫将车辆归还高宏伟。曹枫要求支付的看车费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提醒:“留置权”不能乱用
辽宁法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斌表示,在这场官司中,曹枫有个错误的观念,以为面包车撞坏自家大门,自己就有权扣留车辆讨要赔偿。而实际上,《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只有当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时候,才能享有留置权。一般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比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当债务人不肯支付保管费、运费和加工费时,债权人才可以把债务人的财产留在自己手里,用折价或是拍卖、变卖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像曹枫这样因为事故而扣留车辆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他没有权利继续扣留车辆,也没有权利要求得到看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