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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
      
    作者:梅雪松 本报记者 王大海 (2007年9月24日)
      本报讯 今年以来,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运用调解手段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前7个月,审结的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案件再审率逐年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80%。
      龙城区法院辖区地处城乡交界带,涉及土地等敏感案件较多。该院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特别是在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时,讲究调解艺术,创新调解手段,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人以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许多民事纠纷案件经法官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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