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通过电子签章系统制作法律文书
9月20日,在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铧尖子法庭,农民孙某捧着盖着红红印章的民事调解书和赔偿款,惊喜不已。因为在以往,当事人在派出法庭开庭当天接到法律文书是不可能的。孙某没误农活,得益于本溪市法院系统四级专网联通、电子签章系统。
盖章难 愁坏法官当事人
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作出的裁判是基层人民法院的裁判,其生效裁判文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本溪市法院系统共有14个派出法庭,分布在两县四区的偏远地区,每年大约有3000余件民商事、执行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光是盖章次数就万余次;为了在送达裁判文书上盖章,法官们在法庭与县法院的山路上来回奔波。
由于派出人民法庭远离县、区,有的距离数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往来十分不方便。裁判文书不能及时加盖法院公章,致使案件少则数天、多则上月不能审结,拖延了案件审理周期。“盖章难”一直是个大问题,既导致当事人不满意,又影响了法院结案率。
提效率 原来三天如今一分钟
在我省法院系统中,本溪市法院系统惟一实现了网络专线联络到派出法庭的四级联网。
今年上半年,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本溪地区的实际状况,在四级专网投入使用的基础上,电子签章系统也同步上线运行调试。今年9月1日起,本溪市法院系统在全省率先在四级专网基础上正式同步开通电子签章系统,随后走进派出法庭。以往至少要“旅行”三天以上的一份法律文书,而今只要案件承办人与基层法院通过网络,不到一分钟就可办理盖章事宜,当事人可以当庭签收了。
不拖拉 当庭的事当庭办
派出法庭实行电子签章系统后,缩短了人民法庭案件审理周期。以往的“三裁”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立案阶段就可以当场作出加盖印章的裁定,当场送达当事人;当庭能调解的民事纠纷,可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庭送达,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当事人急于申请执行查封财产的公告,基本上都做到了当庭盖章,当天公告,避免负债方或被告恶意转移资产。难怪百姓们都说:“这真是一项便民、利民、护民的好措施。”
目前,本溪市法院系统对上实现了与省高院专网的连接,对下完成了与全市法院网络的互联互通。形成了以审判管理为核心的审判、政务、信息综合网络,实现了本溪法院系统综合业务的现代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