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现场
没有活动室 咱封社区门
“我们想要个老年活动室。”但这个要求一直没实现。业主急了,一纸封条封了社区办公室大门。封门的理由是“他们空了好几间房也不给咱们用”。
1月9日14时至16时,沈阳市大东区黎明金叶家园物业办公室内,13名业主代表与友助西社区工作人员就封门一事展开激烈讨论,最终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咱们承认,是咱们把社区办公室大门封了,咱们就想要个活动室。”业主代表吴国财坦言,去年11月29日早上,业主们当着友助西社区工作人员的面,封了办公室大门。
吴国财摊开当时建房的图纸说:“五号楼有配套管理用房,楼上楼下120多平方米,社区不用,社区现在的房子图纸上根本没有,就是违建房。这些咱们都不计较,咱们就想要个活动室。”
吴国财还表示,社区现在的房子250多平方米,有7个房间,“3年前,我们就要求建个老年活动室,提了好几年了一直没信儿。”
“咱们搬到了马路对面的小平房。一边生炉子一边办公,很多重要文件、公章什么的都没带出来。”社区工作人员称,目前社区工作几乎无法进行。
“社区是2003年建的,没有活动室,住户们的这个要求确实有。不过,是腾出一间房子,还是新盖房子正在研究,新盖一间很困难,需要申请上级拨款,不是随便谁能说得算的。”新东街道指导科林科长出面解释。
截至当日16时许,双方仍都不愿让步。
(据1月10日某报)
专家说法
本期嘉宾:项奎洋(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业主们急了,一纸封条封了社区办公室大门,业主有权封门吗?究竟谁有此房屋的处理权?业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社区公共用房怎么管理?本期嘉宾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问题一:小区居民有权封门吗?
项奎洋:可以争取权益但没权封门
项奎洋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走法律途径将公共用房使用权要回。一般来说,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业主代表既不是行政执法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因此对社区办公室贴封条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社区现在使用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那么《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所以,新闻事件中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到有关部门举报,如果确定此房屋属违章建筑后,可要求相关部门拆除。
问题二:谁有社区房屋的处理权?
项奎洋:应该由业委会来决定
“此房屋属于公共用房,公共用房实质上归业主所有,社区办公室的使用权由开发商决定是不对的,它的处理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决定。”项奎洋说,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所有权主体是业主。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项奎洋进一步说,业主委员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中长期存在的、代表业主行使自治管理权的机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可以依法合理使用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如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等的权利,业主还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项奎洋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问题三:社区公共用房如何管理?
项奎洋:依照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社区公共用房包括具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社区服务站、办公室、活动室、警务室、卫生室及其它公共用房。活动室应有必要的活动设施和用品,有满足居民活动需要的较大的单独空间。新建住宅小区,其社区公共用房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和标准,由开发单位负责承建,交社区无偿使用;现有住宅小区社区公共用房达不到标准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扩建。规划和土地部门要依法协助、督促住宅小区开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把社区公共用房纳入公共建筑规划进行建设;在编制审批新开发小区的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置包括社区公共用房在内的管理服务和文体设施建设用地并严格把关,纳入详细计划,在审批件中明确社区用房的规模和地点,对不按规定配置或未提供社区公共用房的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