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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不断普及,几乎每人手中都握着一部。可是手机在给人们通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烦恼。高价的有奖竞猜短信、乱七八糟的广告短信、名存实亡的每日资讯……近日,记者接到多个关于手机短信的投诉。这些烦恼应该怎样避免?遭遇烦恼又该怎样维权?
    用法律给“短信烦恼”解扣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8年1月18日)

      手机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不少烦恼。用手机发短信参加活动,一不小心就定制了短信包月服务,想要退订,手续却异常繁琐。“不请自来”充斥手机收件箱的“垃圾短信”中,有的根本就是骗局。一些定制了短信服务的人还要面对服务不到位的尴尬现状。近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小小的手机短信,给人们带来了诸多烦恼。

      烦恼篇

      烦恼一:发条短信,被“包月”套牢

      “我按广播电台有奖竞猜节目的要求发了条短信,结果被绑定了一项包月业务!”邱先生一天在家里听广播,收音机里传出的温柔女声说:“我再说一遍谜面,猜到谜底的听众朋友请马上发短信到XXXX,参加竞猜。猜中的听众朋友将得到奖金XXX元……”邱先生一听谜语,很简单,于是就给女主持人说的号码发了一条内容是谜底的短信。可是,还没等邱先生听到公布他中奖的消息,手机就收到一条短信回复信息,称他已经成功定制了每月20元的包月短信服务。看着这条回复信息,邱先生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只是发条短信参加竞猜,竟然就这样被“套牢”了。

      烦恼二:垃圾短信,又是广告又是骗局

      “我的手机一天能收到好几条垃圾短信。内容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怎么没人管呢?”许女士打开手机收件箱,向记者展示了她最新收到的几条“垃圾短信”:“本公司生产的XXX,质优价廉,欢迎来电定购,有意者拨打电话XXXX……”,“本公司新进一批二手车,价格低廉,欢迎前来选购,有意者拨打XXXXXX……”。除了这些看似比较正常的广告,许女士还收到过办假证、招公关、卖六合彩,甚至是高利贷的广告短信。“这些短信的内容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怎么没有人管呢?!”一提起这些“垃圾短信”,许女士就有些气愤。
      “那些短信里办假证和招公关的广告都是骗局,绝对不能相信。”民警小赵告诉记者,他曾经接到过与短信诈骗有关的报案。当时来报案的人就是听信了手机短信中的几百元就能办假驾驶证的小广告,结果往对方账户汇去的钱打了“水漂”。

      烦恼三:“每日资讯”竟打折

      关注时尚的谢女士在一家时尚网站定制了一项时尚资讯短信服务。网站称,定制者每月只要花几元钱,就能够每天收到内容精彩丰富的美容、美食、服饰等“时尚手机资讯”。但是,谢女士办理了这项业务之后,却发现事情并不像网站介绍的那样美好。开始时,她每天都能收到“时尚资讯”彩信。后来,彩信竟然变成了隔天一次。再后来,她一个星期能收到一两条彩信就算不错了。
      谢女士多次向网站投诉,但是都没有得到正面答复。虽然彩信数量减少了,但是每月的包月费却不见减少。谢女士苦笑着说,当初因为她是网站的会员,办理这项短信业务时打了九折,可是没想到网站发彩信竟然也打了折。

      烦恼四:一个回复,赚五份信息费

      按理说,小陶给电视台广告公布的号码发了短信,没有遇到被捆绑“包月”服务的事,应当算幸运。但她依然觉得很烦,觉得自己被骗了。那天她在电视里看到一个很特别的广告。广告称;“只要把出生时间和名字编辑成短信发到XXXX,你就会清楚地把握自己一生的命运。”而且,广告还宣称,发送短信每条回复收取信息费1元,绝无包月费。好奇的小陶于是编辑并发送了短信,谁知竟然连续收到了5条内容前后相联的回复短信。就这样,不知不觉之间,她已经被收取了5元信息费。
      “明明挺简单的算命结果,非得拆成5条短信回复。这不是在骗人吗?”小陶觉得自己被“忽悠”了。

      法律篇

      为什么手机短信服务给消费者带来这么多烦恼?为什么手机短信市场显得比较混乱,缺乏监管?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采访的法律专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消费者、运营商、供应商:三角法律关系很复杂

      “目前手机短信市场存在多方法律关系主体,因此显得很复杂。”辽宁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勇表示,在手机短信服务中,供应商借助运营商提供的信息平台,向消费者提供短信服务,再通过运营商收取服务费。运营商和供应商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是前者向后者提供短信服务的关系;营运商和消费者之间,是前者向后者提供通讯服务的关系。
      由于涉及三方,因此手机短信服务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不过,只要涉及消费者,就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至于消费者在接受手机短信服务时都有哪些权利,辽宁法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斌分析道,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以要求供应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时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重要交易信息以明示方式进行告知。擅自给发送短信的消费者绑定包月服务的做法,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另外,正常情况下手机短信收费标准是每条短信0.10元。供应商推销短信服务时,如果没有明示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也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消费者还有公平交易权,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接受或拒绝服务。因此,如果供应商规定在消费者定制某一短信服务后,不能取消或不能轻易取消,这就属于强迫交易行为。
      吴斌律师表示,消费者在接受手机短信服务时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向短信的提供者——供应商提出维权要求。如果短信服务活动由运营商和供应商联合举办,那么消费者就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应对篇

      三招看好自家手机

      尽管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是作为消费者,还是做好预防工作比较实在。本报提醒读者,为了保护好自己的手机,平时要注意:
      第一,定制短信前,先看仔细,不要被广告里的利益和实惠一时冲昏头脑,定制短信前,先了解清楚短信服务内容、资费情况和截止时间等细节。
      第二、要养成定期查询话费使用情况的习惯,以便及时发现自己手机是否被捆绑了包月服务,是否被收取了多余的短信服务费。如果发现有异常的服务项目,一定要立即予以取消。
      第三、在用手机上网时,要注意谨慎操作,不要随意在网上留自己的手机号码,以防掉进一些资讯公司设置的陷阱,误订一些手机短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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