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中院院长李威(左)到机场迎接荣膺“全国优秀法院”称号的庄河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增恒归连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局,践行“公正与效率”,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为大连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打黑除恶,用乘法
× 办好典型案件,震慑系数倍增
在审判工作中,大连中院始终坚持把“公正与效率”放在首位,把“打黑除恶”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迅速及时地审结了以邹显卫为代表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郭志辉、孙义好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安定。
依法严厉制裁严重损害公民和经济组织财产权利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曾经轰动大连市的梁红等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受害群众336人,诈骗金额7600余万元,大连中院经过周密部署,审慎处置,依法查清了500余节犯罪事实,形成了65万余字的刑事判决书。在妥善审理此案的同时,耐心接待受害群众1000余人次,并尽量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此案宣判后,5名被告人全部服判,受害群众情绪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定分止争,用除法
÷ 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近50%
2007年以来,大连中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410件。
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求,按照“能调则调、能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大连中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商事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审判人员运用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化解矛盾,定分止争。2007年,两级法院全年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近50%。
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2007年以来,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减、缓、免交诉讼费70余万元;全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17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通过协调方式,为被执行企业的120余名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解决工资和社保费用380余万元。大连中院还以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2007年3月,被辽宁省高院评为创建“两个文明窗口”建设优秀单位。
破解执行难,用加法
+ 多部门联动威慑,好使
2003年以来,大连中院共执行案件5144件,执行标的27.6亿元。2006年,大连中院实行定人、定案、定时、定责的清理工作机制,采取媒体曝光、交叉执行、限制离境、强制审计等措施,全力清理积案,共清理重点执行积案826件,执行标的3.7亿元。2007年,大连中院进一步整合和调动各种力量,在坚持以往各种有效措施和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手段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与银行、工商、房屋土地管理等部门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862件,执行标的4.4亿元。
速裁合议庭,用减法
- 建立绿色通道,便民利民
大连中院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2007年以来,先后在全院抽调21名审判业务骨干,组建了立案二庭,专职从事涉法信访接待、申诉案件的复查和处理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顺畅、便捷的利益诉求渠道,信访工作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建立了案件繁简分流、快审速裁机制,组建了速裁合议庭,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和争议不大的民商事二审案件,实行快审速裁。速裁合议庭成立2个月来,已审结案件261件,平均审限21天,最快的,一天内即可结案,真正实现了快审速裁,便民利民。开通了电话案件查询系统,每个当事人都可以随时便捷地查询案件。
效率作为司法制度的一个价值目标,已经受到世界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关注和高度重视,如何在确保公正的基础上降低成本,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司法效率,是现代司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大连中院实施速裁审理制度,体现了国家、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诉讼过程和结果时间上的期望和要求,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