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起涉及异地的执行积案,近日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法官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时,申请执行人连说了几个“想不到”。因为这起案件自申请执行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十年来,正是葫芦岛中院执行人员锲而不舍的努力和坚持,才使得案件起死回生,执行完结。
案件复杂
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大连某生产资料公司因被执行人葫芦岛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货款,将该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1998年11月20日、2000年5月15日,法院先后作出两份判决,分别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所欠货款22.82万元和2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院判决。2004年3月25日,根据原告申请,葫芦岛中院对该案予以提级立案执行。
纠纷反复
在十年的时间里,尤其是葫芦岛中院提级执行此案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曾以发债权凭证的形式终结过。发现其有财产后,经法院做工作双方亦曾和解过,但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和解承诺,致使和解破灭。执行法官没有气馁,通过查找线索,又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购买的几间门市,在法院查封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将待建楼房拆除。被执行人在原拆除楼房原址上重建楼房过程中,执行人员又将一间门市依法查封。这时某案外人提出异议,称查封的门市是他们的,而不是开发公司的。紧要关头,负责裁决的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案外人针对法院有理有据的裁决无话可说,在法定期间,没有再申请上级法院复议,承办法官再次在未完工的门市房贴上查封公告。
不言放弃
之后不久,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对此评估、拍卖,一切依法有序进行。但两次拍卖流拍,再次使执行工作又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没有轻易放弃,而是继续做双方工作,原告在执行人员的反复耐心分析和劝解下作出巨大让步,答应只要被告连本带利给付33万元即可。执行法官又苦口婆心地做被告工作,最后,被告终于再次同意执行和解。
次日上午,执行法官早早赶到被告的公司,被告这次如约将33万元执行款拿出,法官随即将此款交到原告手中。就这样,一起十年执行积案以和解的方式划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