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案子]
2008年元旦过后的一天,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里,法官刘杰一边将判决后的占地补偿款交给胜诉方当事人林某,一边温和地叮嘱他,一定要等到开春后再挪动败诉方的树苗,也使他们尽量减少些损失。林某感触地对记者说:“如今大连中院法官的审判作风变化真是大啊!”
上诉人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末因建桥施工,造成被上诉人董某果园果树大量死亡。一审判决后,路桥公司上诉到大连中院。大连中院速裁庭受案后,经过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路桥公司当庭一次性赔偿被上诉人董某人民币现金18万元,双方当事人均对大连中院的快审速裁发出由衷的赞叹。
[一个大背景]
时间回溯到2006年的深秋,新任党组书记李威在率党组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时,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审判队伍管理和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批评和建议,引起新任领导班子的深思。经过深入的思考和探讨,新任班子很快形成共识:坚定不移地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打基础,为法院长远发展打造一个更高更宽和更坚实的平台,以优良的审判绩效塑造大连中院的新辉煌。
快审速裁,便民利民
最快的一天内即可结案
大连中院把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改革创新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去年初,就在全院抽调21名审判业务骨干组建了立案二庭,专门从事涉法信访接待和申诉案件的复查处理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顺畅的利益诉求渠道。该庭成立以来,提起再审90件,依法改判11件。当年9月,该院又启动了快审速裁审判机制,成立了速裁合议庭,对一些事实清楚和争议不大的民商事二审案件,实行快审速裁。速裁合议庭成立两个多月时,就审结案件291件,平均审限21天,最快的一天内即可结案。
为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立案、案件进展等情况,开通了案件电话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去年以来,该院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7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17万元;通过协调方式,为被执行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解决工资和社保费用380余万元。
防腐网络,庄严承诺
晒阳光的廉政监督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将审执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正义的实现才有保障。”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威说。根据这一思路,一项确保权力正确实施的“阳光防腐”措施——《大连中院关于实行廉政监督卡的规定》应运而生。之后,凡是到该院打官司的当事人都会在立案时随案得到一张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中明确了举报内容,设立了举报电话,在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发现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有不公、不廉和滥用职权、拖延办案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随时进行投诉和举报。
当年11月底,该院又出台规定,严禁在职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将“内部人”拒之庭外,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庄严承诺:如有上述情况的发生,人民法院将坚决说“不”!该院还建立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执行信息,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人事改革,一招激活
审判一线的大改革
大连中院自2002年进行人事调整后,人员基本未有大的变动,长期处于缺乏生机与活力的状态,同时人员配置不合理的矛盾日渐凸显。去年8月,该院启动并完成了中层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测评、处级领导职务竞聘和人员大交流工作,提拔正、副处级中层领导干部24人,对21名原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和70名一般干警进行了岗位交流,大刀阔斧地将执行局原班人马全部进行更换,并将现有的审判人员全部充实到审判一线,使调整后的审判和综合部门人员比例由调整前的2.8:1提高到4.3:1;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次围绕人事制度的大改革、大调整,激活了法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据统计,大连中院各项制度改革后,月结案件数是改革前的1.9倍,改革创新结出丰硕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