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860382件。在这枯燥的数字背后,记载着全省一万多名法官们的不懈努力,用“公正与效率”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辽宁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正司法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五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大刑事审判工作力度,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4470件,判决犯罪分子189101人。
依法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审结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假、贩假、偷税、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3776件,维护市场经济安全。坚决惩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和渎职犯罪,审结此类案件6386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先后开展了“严打整治百日会战”、“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毒品犯罪、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共宣告无罪579人。
化解矛盾 推动经济协调发展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34110件。高度重视普通民事案件审判,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相邻关系、侵害名誉权等纠纷案件566751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特别是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促进人民内部的团结和睦;继续加强商事案件审判,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12139件,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借贷、票据、证券交易、期货等金融纠纷案件145038件。
2007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55.94%。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十百千万”活动,即妥善审理10类涉农案件,联系600个村,走访6000户农民工家庭,培训10000名人民调解员,努力为我省农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